汉昌郡

汉昌郡

汉昌郡,古代地名,位于今 湖南省 平江县 东南金铺观。 东汉 建安 十五年(210年), 孙权 分 长沙郡 北部的下隽、罗及 汉昌 一带建立汉昌郡,郡治 汉昌县 。建安二十年(215年)五月, 刘备 与孙权议和,划湘江为界,西归刘备,东归孙权。孙权在巴丘邸阁设大屯戍以驻大军,并建为巴丘城。建安二十四年十一月,孙权派 吕蒙 袭取 荆州市 ,湘江以西也归孙权所有。吴大帝黄龙元年(229年)四月,分 孱陵县 南部(今 华容县 )置 南安县 ,属 南郡 。同年,撤销汉昌郡,改汉昌县为吴昌县(今 平江县 )。汉昌郡是 东汉末年 和 孙吴 时期的郡,分类为 湖南省 的郡, 岳阳市 行政区划史,210年代建立的行政区划,以及220年代废除的行政区划。

正文

建安 二十年(215年)五月, 刘备 与 孙权 议和,划湘江为界,西归刘备;属于刘的南郡之孱陵县;东归孙权,孙权于巴丘邸阁设大屯戍以驻大军,并建为巴丘城,二十四年十一月,孙权派 吕蒙 袭取 荆州市 ,湘江以西也归孙权所有,吴大帝黄龙元年(229年)四月,分 孱陵县 南部(今 华容县 )置 南安县 ,属南郡,是年,撤销汉昌郡,改 汉昌县 为吴昌县(今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