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县

台湾省台南市下辖县

台湾县于1684年设立于今 台南市 南部,最初为 台湾府 首县。1887年台湾建省后,在台湾中部新设台湾县,原台湾县更名为安平县。在日据时期, 安平县 原为台南县辖区,后改台南民政支部安平出张所,再改为台南县安平支厅。

历史沿革

1683年, 施琅 率军于 澎湖县 击溃郑氏王朝。

1684年4月,经施琅力陈,清 康熙帝 正式设郡县于台湾,设立台湾府,隶属于 福建省 ,并延续明郑时期承天府、 天兴县 、万年县设 诸罗县 、台湾县与凤山县三个县份。其中,台湾县县城即是台湾府城,位在 中西区 一带,管辖范围则为今台湾台南市的南部与 高雄市 北边部分区域,约是北起新港溪(今 盐水溪 )南至 二仁溪 之间,面积约为2000-4500平方公里。

1734年,原 凤山县 内门乡 地区,即相当于今高雄市 内门区 以北的高雄地区改归台湾县管辖。

1835年时,调整与嘉义县的县界,改以 曾文溪 为界。

1887年 台湾府 治改迁至今 台中市 后,原台湾府治改为台南府治,旧台湾县改称安平县,日后安平县在日据初期原规划为 台南市 辖区,后改台南民政支部安平出张所,再改为台南县安平支厅。

自然地理

台湾县的地理范围东西宽约五十里,南北长约五十里。东至大山番界,西至鹿耳门海域,南至 凤山县 界,北至嘉义县界。该县地理位置涵盖了除澎湖群岛外的广阔区域。

历任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