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试

科举时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

童子试亦称童试,即科举时代参加科考的资格考试,在唐、宋时称州县试,明、清称郡试,包括县试、 府试 和院试三个阶段的考试。县试一般由知县主持,本县童生要有同考者五人互结,并且有本县 生作保,才能参加考试。试期多在二月,考四到五场,内容有 八股文 、诗赋、策论等,考试合格后才可应府试。府试由 知府 或 直隶州 知州 、直隶厅同知主持,考试内容和场次与县试相同,试期多在四月。府试合格方可参加院试。院试又叫道试,由主管一省诸儒生事务的 学政 主持。院试合格后称 秀才 ,方可进入 官学 和正式参加科举考试。《 促织 》中言“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即未取得秀才资格,没有功名,还算不得读书人。

童子试过程

清代 科举制度 包括四部分,分别是童试、 乡试 、 会试 、 殿试 。童试是清科的第一部分,也是科举必走一步。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 府试 ,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 学政 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丑、辰、未、戌年的称为岁试;寅、巳、申、亥年的,称为科试。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 生员 ”,俗称“ 秀才 ”,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廪生”,由 公家 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历史资料

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不过明清的入官学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传授。入学后经过 学政 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 乡试 。成绩特佳的 生员 ,有机会被选为 贡生 ,成为国子监的学生。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

有些读书人要多次尝试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 府试 成为童生。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试多次落第,到了白发苍苍仍称“童生”者大不乏人。 爱新觉罗·旻宁 年间 广东省 曾经多次有百岁童生参加院试的纪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