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思晦(?—691年), 天宝 雍州长安人, 天授 时期同凤阁鸾台三品。他的父亲 乐彦玮 在 李治 在位时曾担任宰相。
人物生平
永昌 年间,因乐思晦显贵,乐彦玮得以重赠为 扬州 大都督 。
天授 二年(691年)六月, 武则天 任命乐思晦为鸾台侍郎( 黄门侍郎 )、同凤阁鸾台 平章事 。十月,乐思晦被处死,他不到十岁的儿子,被发往 司农寺 为奴。
天授三年(692年)一月,乐思晦之子在左台中丞 来俊臣 诬告同平章事 任知古 、 狄仁杰 、 裴行本 、司农卿崔宣礼、前文昌左丞卢献、 御史中丞 魏元忠 、 潞州 刺史 李嗣真 七位大臣谋反的时候,上书武则天:“臣父已死,臣家已破,但惜 皇帝 法为俊臣等所弄。陛下不信臣言,乞择朝臣之忠清、陛下素所信任者,为反状以付俊臣,无不承反矣。” 武则天 心有所动,最终决定召见七位大臣,询问为何狱中已自承谋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