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长勇

云南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

王长勇,男, 汉族 , 桓台县 人,1957年2月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 云南省 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2年12月消息,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长勇涉嫌签订合同失职被骗、国有公司人员失职、受贿案提起公诉。

人物经历

1974年10月至1977年3月,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蒙自县冷泉公社当 知青 ;

1977年3月至2001年6月,在 云南锡业集团 (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劳资科科长、副矿长、劳动人事处处长、副经理等职;

2001年6月至2006年5月,任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06年5月至2015年10月,任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其间:2007年8月至2015年5月,兼任 武钢集团 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 云南省 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正厅级);

2016年12月至2020年1月,任云南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

2020年3月,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2年7月18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王长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2年9月27日消息,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长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提起公诉

2022年12月消息, 云南省 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长勇(正厅级)涉嫌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受贿罪一案,由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 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长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长勇在担任 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盲目决策而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在重大经营决策时,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相关公司停产、停业、相关项目停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签订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受贿罪追究其 刑事责任 。

任免信息

2018年1月25日, 云南省 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任王长勇为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参考资料

  1. 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原主任委员王长勇等4人被提起公诉 界面新闻 2022-12-12
  2. 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王长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日头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7-18
  3. 云南省人大财经委原主任委员王长勇被开除党籍 今日头条·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