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1082-1149年),字公美,燕京(今 北京 )人,辽金时代大臣。先祖仕辽,累世通显。韩昉五岁时,父亲病逝,哭泣能尽哀情。
耶律延禧 天庆 二年(1112) 壬辰 科状元,补右拾遗,转史馆修撰,累迁 少府 少卿 、乾文阁待制。 辽朝 灭亡后,降金。 完颜晟 授昭文馆直学士,改 礼部尚书 ,迁翰林学士,兼太常卿,修国史,官至卫尉卿、知制 ,充 高丽 信使。 天眷 二年,任 济南市 尹,拜参知政事。 皇统 六年,表乞致仕,迁 开封市 留守,封郓国公。天德元年(1149),加开府仪同三司,后病逝于家中,享年六十八岁。
人物生平
高丽虽与金早就通好,也自称藩臣属国,但迟迟不进誓表, 金朝 多次遣使要约,均无功而返。韩昉出使高丽,晓之以情,陈之以利害,终使高丽进献誓表。回朝后, 完颜宗干 大喜道:“非卿谁能办此?”又对朝中群臣道:“自今出疆之使者,宜择人。”第二年, 完颜晟 加韩昉为昭文馆直学士,改 礼部尚书 ,迁翰林学士,兼太常卿,修国史。天会十二年(1134)入 礼部 ,任职长达七年之久,原因是当时朝廷评议礼制,制度或因或革,多依靠其出谋献策,运筹推行。 天眷 二年(1139),韩昉任 济南市 尹,拜参知政事。 皇统 四年(1144),韩昉上表乞请致仕,不许。六年,再表乞致仕,仍被任命为 开封市 留守,封郓国公。不久,第三次表乞致仕,朝廷命以仪同三司身份致仕。天德元年(1149),加开府仪同三司,后病逝于家中,享年六十八岁。
韩昉性情仁厚,待人接物甚为宽容。曾被家奴诬告,查无实据,官府将家奴还与韩昉,韩昉待之如初,并言:“奴诬主人以罪,求为良耳,何足怪哉。”时人称其像一慈善长者,韩昉虽为显贵,诗书未尝离手,且善属文,尤长于诏册,所著《太祖睿德神功碑》,为当世所称誉。自出使 高丽 归来,每高丽使者来朝,必问安于韩昉。
史料记载
韩昉 ,字公美,燕京人。仕辽,累世通显。昉五岁丧父,哭泣能尽哀。天庆二年,中 进士 第一。补右拾遗,转史馆修撰。累迁 少府 少监、乾文阁待制。加卫尉卿, 知制诰 ,充 高丽国 信使。高丽虽旧通好,天会四年,奉表称 而不肯进誓表,累使要约,皆不得要领。而昉复至高丽,移督再三。高丽征国中读书知今者,商 辞旨,使酬答专对。凡涉旬乃始置对,谓昉曰:“小国事辽、宋二百年无誓表,未尝失籓臣礼。今事上国,当与事辽、宋同礼。而屡盟长乱,圣人所不与,必不敢用誓表。”昉曰:“贵国必欲用礼,舜五载一巡狩,群后四朝。周六年五服一朝,又六年王乃时巡,诸侯各朝于 方岳 。今天子方事西狩,则贵国当从朝会矣。”高丽人无以对,乃曰:“徐议之。”昉曰:“誓表朝会,一言决耳。”于是 高丽 乃进誓表如约,昉乃还。宗干大说曰:“非卿谁能办此。”因谓 执事 者曰:“自今出疆之使,皆宜择人。”
第二年,加昭文馆直学士,兼堂后官。再加 谏议大夫 ,迁翰林 侍讲学士 。改 礼部尚书 ,迁翰林学士,兼太常卿、修国史,尚书如故。昉自天会十二年入 礼部 ,在职凡七年。当是时,朝廷方议礼,制度或因或革,故昉在礼部兼 太常 甚久云。除 济南市 尹,拜参知政事。 皇统 四年,表乞致仕,不许。六年,再表乞致仕,乃除 开封市 留守,封郓国公。复请如初,以仪同三司致仕。天德初,加开府仪同三司, ,年六十八。
昉性 仁厚,待物甚宽。有家奴诬告昉以马资送叛人出境,考之无状,有司以奴还昉,昉待之如初,曰:“奴诬人以罪,求为良耳,何足怪哉。”人称其长者。昉虽贵,读书未尝去手,善属文,最长于诏册,作《太祖睿德神功碑》,当世称之。自使 高丽 归,后高丽使者至,必问昉安否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