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兵制之一。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 征兵制 ,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 宋朝 不论禁兵、 厢兵 ,还是 南宋 的屯驻大军等,一般都采用招募的办法。灾年招募流民和饥民当兵,是宋朝一项传统国策。统治者认为,将壮健者招募当兵后,老弱者就不可能揭竿反抗,这是防止灾年爆发农民起义的对策。招募军伍子弟,也成为宋朝重要兵源。此外,壮健的罪犯也刺配当兵,特别是充当厢兵。在兵源枯竭的情况下,统治者也往往强行抓夫,给民间造成很大的骚扰和痛苦。
简介
中国古代兵制之一。 春秋 吴起简募良材,以招募而不是传统征发形式组建了列国的第一只特种精锐部队——武卒。从前,春秋时代,征兵工作主要面向城市户口,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农村征兵工作也有声有色了,但征来的人没工资,还得自己解决武器和粮食。有时候打仗打到半道,天转冷了,还得自己写信给老家,让老娘给做冬衣,让老爹给送过来,真是赔本又赔命啊。打完仗,征来的兵员摸摸脑袋如果还在的话,就各回各家继续从事乡间劳动。战场上的事,好像梦一场,只把那黄沙战血染过的武器藏在地窖里,希望再也不要拿出来用它。吴起改革了这传统的 征兵制 ,他以苛刻的筛选标准招募士兵,一旦入伍吴起就发给他们工资,成为职业军人,而不是临时征发打完仗就回家。这些人放下手中的农活出来扛戟,相当于找到一份长期工作,不但拿薪水,还全家免去徭役赋税,并且赐给土地房屋。
起源
唐朝 初期实行府兵制来征集管理军队。但到了 李隆基 后期,府兵制遭到了严重破坏。唐初规定府兵三年一代,但随着唐朝中期之后边患增加,用兵不断,戍期延长,加上腐败日益严重,边将侵吞士兵财物,强迫士兵为自己服苦役,因此无人愿当府兵。天宝八年(749年),管理府兵的折冲府已经无兵可交。唐政府不得不停止征发府兵,改行募兵制。唐初曾在局部边地少量募兵,自玄宗时开始盛行, 开元 年间,京师宿卫、边镇戍兵和地方武力基本上俱为募兵充任。
选兵标准
这种“募兵制”的选兵标准很高,要求全副三层衣甲——即“上身甲”、“股甲”、“胫甲”。当时没有裤子,人们下身是裙子——对于军人来说就是裙状的皮革“股甲”。裙子里边光着大腿,从膝盖以下有半截裤筒似的胫衣套在小腿上——胫衣是由从前远古时代的绑腿进化来的,以后将继续向上扩张成为裤子(但当时还没有裤子,只是小腿上的胫衣),对于军人来讲小腿上的胫衣就是皮革的“胫甲”。穿好这上身甲、股甲、胫甲三层衣甲,脑袋上再着胄( 青铜 头盔),操十二石之弩,挎箭五十枚,荷戈,带剑,裹三日之粮,负重奔跑,由拂晓至日中,能奔跑一百里者,才能应征人伍。(当时的一百里相当现在的41.5公里)
选兵待遇
“募兵制”选出的人叫做“武卒”,录取之后按各人特长进行编队,职责与武器各有序列。 吴起 采取由单兵到多兵、分队到合成的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使武卒完全脱离生产,专心操演,成为“常备兵”,明显不同于过于业余兼职的“征发兵”,是一种史无先例的创举,开后代募兵制的先河。这些职业化的军人,骁勇善战,立了功还有赏爵和田地。
历史发展
东汉
自 刘秀 实行罢兵政策后, 东汉 的兵役制度也发生了很大变化,秦及 西汉 的普遍 征兵制 逐渐取消,代之以募兵制的盛行。东汉无论中央军,还是地方临时组建的军队或长期屯兵,大多采用募兵的形式召募士卒,如象林营、长安营、雍营、渔阳营等,其士卒均系召募而来。
东汉的募兵制与西汉有很大区别。西汉募兵制是作为征兵制的辅助和补充,召募的士兵为数不多,但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精勇之士,战斗中往往以一当十,战斗力极强。而东汉的兵役制度由于以募兵制为主要形式,对于应募对象不再有所要求,因而士兵成分复杂,多以社会散闲人员、无业游民为主,也有农民、商贾甚至还有死刑囚徒,如度辽营即是由召募的死刑囚徒组成的,其他各要地屯兵也有不少刑徒。由这些人组成的军队素质低、战斗力差,而且军纪败坏。
东汉 募兵的主要手段是以财物诱引。最先采用这种手段的是 刘秀 。刘秀初起兵时,因兵少问策于 任光 ,任光建议道:可募发奔命,出攻傍县,若不降者,恣听掠之。人贪财物,则兵可招而致也①。这种思想,影响了东汉历代统治者,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应募当兵,他们往往支持、纵容兵卒劫掠财物。而许多应募从军者,也往往意在掠夺他人财物,而无心作战。
如此,募兵虽多,但战斗力也可想而知了。
东汉募兵的其他手段,还有以免除赋役为条件召募士卒的。如东汉末军阀混战时, 孙策 初入江东,即以乐从军者,一身行,复除门户为条件募兵2万余人,马千余匹,威震江东,形势转盛。
东汉 时期,由于豪强地主土地兼并极为严重、造成大量农民破产,社会上出现为数众多、无所归依的流民,为了生存,他们往往自托于营伍,走当兵吃粮之路,这样也为募兵制的盛行提供了兵源保证。
东汉募兵战斗力差,除成分复杂、素质低、军纪败坏等原因外,还有,募兵制往往是应急性临时招兵,士卒平日未经军事训练,不习骑射,长期屯兵虽为职业军人,但终身从军,当兵时间很长,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②,这样使军中存在着大量病老羸弱之卒,战斗力自然日趋低下。由于上述原因, 东汉 的军队无论对外族作战,还是对内镇压反抗,常常胜少负多,每战常负,王旅不振③。
东汉募兵制的盛行,最严重的弊病是为地方军阀的武装割据提供了方便。东汉前期,中央集权有所加强,地方官吏拥兵不多,募兵须由中央下令。
中期以后,随着皇权的衰落、募兵制的发展,各地军政长官纷纷自行召募士兵,组建军队,到东汉末,这些军队均成为他们自己的私家武装,使之得以割据称雄。
与此同时,各地的豪强地主也趁机大肆发展自己的私家武装。豪强地主组织私家武装,早在 新朝 时就出现了。当时为了抗拒农民 起义军 ,各地豪强地主以军事编制部勒所属的宗族、宾客、子弟和依附农民,组成私人 家兵 部曲,或筑垒自保,或骚扰乡里,或拥汉反新。 刘秀 起家的基本骨干多系 南阳郡 、 河北省 拥有私兵的豪强地主,如 刘植 、 耿纯 等,他们加入刘秀的军队后,仍保有原来的部曲,死后则由其子继统营众。 东汉 建立后,刘秀以优厚的政治、经济待遇,换取这些功臣放弃军权,解散旧部。对其余各地的私人武装,刘秀采取武力镇压与安抚并施的手段,迫使其逐渐转入隐蔽、非常设的形式。
如豪强地主在自己的田庄中,于每年春秋,青黄不接或寒冬将至时,召集依附农民,警设守备,缮五兵、习战射①。这种非常设定期召集的私兵,由于在维持封建统治秩序,实现国家镇压方面具有一定的补充作用,因而得到了东汉政府的默许。有时甚至准许地主官僚将其家兵组成正式军队出外作战,如 刘宏 时,交阯[zhǐ]部群贼并起,牧守輭弱不能禁②, 光和 元年(公元178年),朱 任交阯 刺史 ,即从本郡简募家兵从征,会同其他部队,旬月尽定③。 东汉末年 黄巾大起义爆发时,官军兵源、军费均告匮乏,战斗力又差,无力镇压这场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于是东汉政府允许各地豪强组织私人武装,投入镇压,从此豪强地主的家兵成为公开的常设的有组织的私人军队,它们在镇压 黄巾军起义 的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但黄巾起义被镇压下去以后,它们迅速转为中央集权的对立面,成为 军阀割据 混战所依据的重要武装力量。
唐五代时期
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 府兵制 ,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 李隆基 为增强军事力量,实行了募兵制。募兵制由国家招募丁男当兵,供给衣食,免征赋役。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兵役负担,节省了府兵往来与路途的消耗,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封建国家也得以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军队。不过,募兵制的士兵以当兵为职业,将领长期统帅一支军队,兵将之间有了隶属关系,导致军阀的形成。
宋朝时期
招兵的主要体格标准是身长,还须检查跑跳动作和视力。 赵匡胤 最早将强壮的军士选充“兵样”,分送各地,用作招募的标兵。后又改置“等长杖”,按身长尺寸招兵,各种番号的禁兵、 厢兵 等,身长标准也各有等差。招募为兵者,必须在脸、臂或手部刺字,以防逃亡,这是当兵的耻辱标记。军士由一支军队转换另一支军队,也须改刺番号。刺字完毕,则发放衣鞋、 钱币 等,称“招刺利物”。 宋朝 尽管设置等长杖,而实际招募时,也可明令降低身长标准。至于官吏在招兵时,以老弱病患者滥充强壮者,更是屡见不鲜。
宋朝 对各级禁兵、 厢兵 将士,屯驻大军将士等,都发放军俸。军俸级别极为复杂,既有官兵差别,官与兵又各有等差,因各地币制、物价等差异,又形成地区差别。军士的正俸一般包括料钱、月粮和春冬衣。此外,还有郊祀赏赐、特支钱、雪寒钱、柴炭钱、银鞋钱、薪水钱,因立战功等原因而颁发的军赏,往沿边或外地出戌时发放领取钱米的口券,此类固定性或临时性的补助,名目繁多,难以悉数。 宋朝 军士大都携带家眷,居住兵营。一般情况,上等禁兵的收入可维持全家温饱,而 厢兵 收入微薄,不足以糊口,加之军官经常欺压和奴役军士,克扣薪饷,使很多军士生计艰窘,不得不兼营他业,因而严重影响宋军的战斗力。军士逃亡和反抗事件也层出不穷。
宋朝 对各级军士每年或不定期地实行拣选。壮健骁勇的军士可由厢兵升禁兵,禁兵中的下、中、上等兵直至皇帝近卫班直亦可依次升迁。不合格的军士则须降低军种和军级。老弱残疾的军士,可充当“小分”或“剩员”,领取一半军俸,担任军中各种杂役,也可削除 军籍 ,回乡务农,或任便居止。但拣选制往往徒具形式,并不认真执行。
因招刺太滥,拣选不实,训练颇差,使宋军维持一支素质甚差的庞大队伍,巨额的军费开支,常占据 宋朝 财政支出的十分之七八,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大大加重人民的税役负担。大量军士脱离农业,造成农业劳动力的短缺,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甚至出现了肥沃农田大量抛荒的严重后果。
( 王曾瑜 )
辽金时期
辽 清宁 四年(1058)三月,募天德、东胜等处武健者从军。天庆八年(1118),置怨军八营两万八千余人,皆系招募而来。 金朝 亦有招募军士之举。
元明时期
元明两代, 军户 是军队的主要成分,但募兵依然存在。 元初 平江南,曾招募勇士组成答剌罕军。答剌罕,意即自在,许以军前所掠人口财物,归其自有。后该军解散,众兵四出剽掠。至元十七年(1280),令江、淮诸路复招集答剌罕军。直到元代末年,曾在各处多次招募军士。明 建文 年间, 朱棣 起兵“靖难”,曾募 北平 、 保定市 、永平三府民为军。建文四年(1402)十二月罢。明景帝即位后,明军主力因 土木堡之变 丧失 尽,故四出招募天下义兵。以后凡缺兵员,往往用募兵之法补充。此举虽增加了军费负担,但招募之兵战斗力远较 军户 为高。如 戚继光 募兵所建之 戚家军 , 俞大猷 募兵所建之俞家军,都堪称劲旅。
清时期
清末 新建陆军 时(见新军),即实行募兵制,要求应募者年龄在二十至二十五岁之间,身高四尺八寸以上,五官端正,体质强壮,没有犯罪记录,且须报明三代以内家人的情况。以后, 民国时期 ,军队亦多系招募而来。
影响
天宝 ,镇守京师的 骑多招募市井无赖为兵,军中腐败丛生,战斗力低下。地方团结兵缺少财政支持,装备差,数量少。唯有边镇军力强大。唐初全国府兵68万, 京师 附近便有26万。而 天宝元年 (742年),全国军队57万,边地竟有49万。《 资治通鉴 》记载,“猛将精兵,皆聚于 西北 , 中国 无武备”。
专设将领统兵虽然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但使士兵只知将帅,不知朝廷。募兵逐渐成为了将领的私人军队。边镇的 节度使 更掌握了驻地的民政、财赋、刑法权力,逐渐脱离中央,形成地方割据势力。 安史之乱 中的 安禄山 便是如此发展而来。
此外,募兵的军器衣粮由国家供给,增加了国家的军费开支和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