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 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简称上音附中),是国家级重点的 中等职业学校 ( 中专 ),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直属上海音乐学院。 学校前身是人民音乐家 贺绿汀 教授于1951年创办的少年班;1952年行知艺校音乐组并入少年班;1953年正式建立中央音乐学院华东分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1956年,学校随院部更名为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同年,建立上海音乐学院附属儿童音乐学校(简称 上海音乐学院 附小)。1996年,上音附小并入上音附中,实行大、中、小一贯制的 音乐教育 管理体制。
办学条件
学校以音乐专业为核心,设置 器乐 表演、声乐表演、音乐理论基础(作曲)三个专业方向。
建校六十五年来,学校在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关心和重视下,以培养国家级音乐人才为已任,遵循音乐教育的规律,结合青少年的特点,形成自身鲜明的办学特色。
建校以来,人才辈出。学生在国内外比赛累计获奖达1645人次,其中 国际比赛 获奖775人次,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音乐人才和精英。硕果累累:1993年,学校被文化部首次授予“三年中连续四次获国际音乐比赛第一名”的奖匾;2001年被教育部评定为国家级重点 中等职业学校 ;2003年被评为 上海市 花园单位;2004年-至今连续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和“上海市平安单位”称号;2005年至今被评为上海市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2006年被评为上海市 职业教育 先进单位; 2015年被评为 上海 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首批特色示范校;2015-2017年度上海市花园单位;2018年荣获上海市教学成果 特等奖 、国家级教学成果 二等奖 。
迈入新时代,上音附中全体师生员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遵循“传承创新、开拓进取、深化内涵、历练精品”的办学理念,秉持“重视基础学习、强化专业训练、勤于艺术实践、注重全面培养”的办学特色,为实现“办一流的 音乐教育 ,建设一流的师资队伍,创造一流的教育环境,培养一流的音乐人才”的定位和目标而努力奋斗!
师资队伍
上海音乐学院 附中有雄厚师资队伍。在职教职工136人,其中有教师96名,占教职工总数的66.2%。在教师队伍中,有教授8名,副教授和高级讲师15名,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占教师队伍的30%。他们是上音附中专业学科、音乐基础课和文化课等学科带头人。同时,根据 贺绿汀 教授大、中、小学“一条龙”的音乐教育思想,上音附中还聘请大学部的 王建中 、 赵晓生 、 李民铎 、 尤大淳 、 盛一奇 、 俞丽拿 、 郑石生 、 丁芷诺 、 沈西蒂 、 林应荣 、 郑曙星 、 吴迎 、 韩铣光 、 常留柱 、 刘若娥 、卞敬祖、 石林 、 王建民 、 何宝泉 、 王永德 等一批著名的教授在附中任教,形成了上音附中鲜明的办学特色。该校各专业均被 上海市 教委评定为重点专业。
硬件设施
该校校园内树木郁葱,古樟与小楼相映;假山叠垒,环境幽僻, 生气盎然。2003年,被上海市政府评定为“上海市花园单位”。学校占地33亩;校舍 建筑面积 20000多平方米;,图书馆藏书七万多册,学校拥有一流视听欣赏设备。学校有专业教学楼、小 音乐厅 、学生琴房、计算机房、微格教室、全景声视听室、室内羽毛球馆等教学设施。目前,学校已开通校园网络。学校的目标:办一流的 音乐教育 ,建设一流的教师队伍,创造一流的教育环境,培养一流的音乐人才。
招生情况
该校每年面向全国招生,自主进行专业和文化课的考试。设小学部、中学部。学制九年,其中小学三年,初中三年, 高中 三年。学校课程设置分为专业课、音乐基础课和文化课。专业设置:小学部为中国乐器演奏、 键盘乐器 演奏、 弦乐器 演奏。中学部为中国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 管弦乐器 演奏,音乐理论基础(作曲)、 声乐 、乐器修造。该校现有在校学生540余名。另外,还招收部分的台港澳学生及外籍学生。学校五十多年来形成鲜明的教学特色:重视基础,强化训练,勤于艺术实践,同时,加强文化课教学,培养学生具有专业和文化全面发展的素质。在专业课中,学校注重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训练。基本乐理课学习抓得紧,为学生打下扎实的基础。学校不仅培养学生音乐 独奏 的技能,也加强乐队重奏、齐奏、合奏和学生合唱课的训练。学校管弦乐团是具有国内一流演奏水平的青少年演出团体,常被邀参加国内外演出。学校重视艺术实践,把学生艺术实践看成是学生展示专业学习水平、参与 社会主义 精神文明建设 的一条重要途。学校积极参与社会音乐活动,1995年在 上海市 外滩广场举行的“歌颂祖国·赞美上海”百架 钢琴 大联奏,应邀参加广场星期音乐会、APEC会议、亚行理事会、汉堡中国周等等的演出,得到上海市委、上海市府领导的赞扬,并深受上海市民的欢迎。
【 上海音乐学院 附中、附小2010年招生简章】
上海音乐学院 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简称上音附中)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直属上海音乐学院领导,是教育部审定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艺术学校,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招生。
培养目标
附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音乐院校后备生和中等音乐专业人才。附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的后备生。
招生名额
附小30名。附中95名。
招生对象
全国(含港澳台地区)
原在普通学校小学三年级学生,可报考该校小四,出生日期限制在200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原在普通学校小学四年级学生,可报考该校小五,出生日期限制在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应届毕业生( 上海 地区预备生),可报考该校初一,出生日期限制在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一在校生,可报考该校初二,出生日期限制在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该校高一,出生日期限制在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高中 阶段( 中专 、 技工学校 、职校、 普通高中 )在读生不招。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 社会主义 ,热爱劳动,遵纪守法,努力学习。
2.发育正常,身体健康。
3.对某一乐器演奏有一定基础,方法基本正确,听音、节奏感、乐感和音乐记忆力较好,反应较快,具有学习专业的优秀条件(报考管乐专业者,手、牙、唇必须适合专业训练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0.8。 声乐 专业考生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报名要求
1.考生凭 学籍 所在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写明该生现就读年级、在校品行情况,同意该生报考该校。若被该校录取则同意在原校保留学籍一年,初三年级报考高一年级除外)、标明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原件(港澳台地区学生凭入境有效证件)和复印件、最近两学期学习手册、同底一寸正面半身免冠报名照片二张(背面写好姓名)报名(少数民族须有市级证明)。
2.根据沪价费(2003)069号和沪财预(2003)104号文中关于“ 中等职业学校 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8元/生;初试、复试费20元/门”的规定,该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如下:
①.初试:4门×20元/门=80元
科目:技术基础、 练习曲 、复调、乐曲
②.复试:4门×20元/门=80元
科目:乐器演奏、 视奏 、 乐理 、视唱练耳
通过初试的考生交复试费80元(含基乐考试);通过复试的考生交体检费及照片一张。
3.手续齐备者,发给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初试。
4.除成绩报告单及户口簿检验后当面交还外,其余材料不论是否录取,概不退还。
5.该校除在上海外,另在 沈阳市 、 福州市 两地设立招生点(具体专业、地点、时间见后),采用面试办法,概不受理录音录像审听。
6.所有乐器(除 钢琴 、 竖琴 、 双排键电子琴 外)一律由考生自备。
7. 上海市 报名、考试日程:
报名日期:附小4月12--13日附中4月14--15日
报名时间:上午8: 30-- 11:30下午2:00--4:30
初试日期:4月 17-- 18日复试日期:4月20―22日
文化课考试、体检日期:4月 27-- 28日
考试内容
详见简章,可参考扩展阅读
几项规定
1.考生报考期间的旅费、食宿一律自理。
2.在招生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如果已被录取,则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3.该校为非义务教育机构,录取的新生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8000元/年( 扩招生 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 学籍 管理规定,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甲、乙、丙三等奖学金;
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按上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减收。
4.本市学生原则上走读。外地学生可申请住读,住读生由其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与学校签定住宿协议。
5.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期内,应在原户籍所在地学校(地区)保留学籍,学习成绩或品德不符合要求者,根据教育部对艺术院校的规定,应予以退回原户籍所在地。
6.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身患疾病,不宜继续学习者,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地区)。
7.该校正式生高中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在上海参加高考。
8.本简章解释权归 上海音乐学院 附中。
该校地址:上海 东平路 九号
邮政编码:200031
交通:地铁一号线、15、49、93、830、02、42路等到 衡山路 站下
学制
小学三年;中学六年(初中、 高中 各三年)。
录取
1.根据全部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录取新生经招生委员会通过,报 上海音乐学院 、 上海市 教委批准,由该校发给录取通知,并报中央文化部备案。
2.录取的非上海户籍中学部新生(港澳台除外)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时必须将户口迁来该校 集体户口 ,否则不予注册,后果自负。
3.进入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提出委托培养的申请(家长申请、学校委托培养介绍信、该校专业教师意见),该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委培生本着 自愿原则 ,无该校正式 学籍 )。
4.委托培养学生报考该校时,须参加专业初试,政审材料由受委托学校出具。
发展前景
上音附中面临着一个建设和发展的大好机遇。随着学校管理体制由文化部管辖划转为 上海市 与文化部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学校由一个上级主管部门变为二个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将得到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同时,学校将积极探索在 社会主义 市场条件下办中等 音乐教育 的道路;将积极思考在建设有 中国 特色社会社会主义文化中作贡献;将积极根据上海市委提出“一流城市,一流教育,一流文化”的要求,把学校办成世界一流的音乐学校,这就需要上育附中的师生转变观念,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 素质教育 ,为实现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办一流音乐教育,创国际先进水平”的宏伟目标而努力!
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
上海音乐学院 附中大力加强与国际问的音乐交往,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注意与国际乐坛接轨。不断聘请国外的专家来校讲学; 俄罗斯 、 美国 、 加拿大 、 法国 、 澳大利亚 等国指挥家都曾为学校管弦乐团执教;学校的教师也曾多次被邀到国外讲学;并多次担任 钢琴 、 小提琴 、长笛等国际比赛的评委。学校也派师生到国外留学,访问、交流、演出、比赛,上音附中还与国外的一些音乐学校结为姐妹学校。
领导团队
附中历任校长
程卓如、蒋在文、金村田、续靖宇、东峰、汝洁、 黄祖庚 、华天 、 赵晓生 、 徐孟东 、方蕾。
学校现任领导
刘英 (校长)、孙铭红(党总支书记、副校长)、 丁缨 (副校长)、刘役清(副校长)、刁晓颖(党总支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