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观

宋代官员

张观, 州绛县(今 绛县 )人,字思正。生卒年不详。 赵恒 大中祥符 七年(1014)甲寅科状元。张观年少时,即以严谨好学闻名乡里。中状元后,授将作监丞、通判解州。 仁宗 即位,迁 太常 丞,为三司 度支 判官、知制 ,出知 杭州市 。还朝后,进为翰林学士、知审官院,累迁左司郎中,以给事中权 御史中丞 。时遇灾异,仁宗诏求直言,张观上疏道:“承平日久,政宽法慢,用度渐侈,风俗渐薄。”条陈知人、严禁、尚贤、节用四事。

正文

康定中(1040~1041),西兵失利,张观因与 陈执中 等商议点乡兵,久而不决,被罢以 资政殿 学士、尚书 礼部侍郎 知 相州 ,徙 澶州 。当时正遇水患,州人大恐,众人都劝他移高地以避险,张观怒道:“ 太守 独去,如州民何?”,乃亲领兵民加高堤岸,直至水退为止。徙郓州后,上疏朝廷,请放宽煮盐之禁,使获罪者日少。后历知 应天府 、 孟州市 、 河南府 ,以 吏部侍郎 兼 御史中丞 。

张观性至孝,初为 秘书郎 ,上疏愿把自己的官阶让给父亲,得到 赵恒 的嘉奖,以其父为京官。父亲晚年喜欢 洛阳市 风物山川,张观遂在洛阳买田宅、营林 ,还主动要求调到父亲身边任地方官,每日早起先侍奉父亲,然后才去官府办事,未曾荒废一日。其父年过90而卒,张观因哀痛过度,不治而亡,赠 吏部尚书 ,谥文孝。

张观持廉少欲,言行谨慎,平生为文必用楷书,无一行草。文如其人,人如其文, 仁宗 曾飞白书“清”字赐之,以表彰他的节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