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福州船政局 创办及发展过程中,有位外国人参与其事二十余年直至逝世,发挥了诸多重要作用,他就是曾被聘任船政正监督的 法国 人日意格。
人物历史
日意格(1835—1886年),自幼家庭贫寒,勤奋好学。他涉猎颇广,尤其对造船、驾驶深感兴趣,后成为 法国海军 一名年青上尉军官。英、法发动 第二次鸦片战争 之际,他随军来华。1857年12月参加了攻占 广州市 的侵略活动,1861年9月,任宁波海关税务司。 太平军 攻占 宁波市 后,日意格抗交关税。次年1月,在上海与英、法两国领事及清苏松太道 吴煦 会商上海防务,对付太平军。5月,参加攻陷宁波之战。7月,会同 法国
海军军官 勒伯勒东 等募华勇千人(后增至三千人),组成中法混合军,名曰“常捷军”(又称“信义军”、“花头勇”).由法国军官任教练,日意格任帮统,协助清浙江巡抚 左宗棠 镇压太平军,由此与左宗棠建立起良好的私人关系。1863年。左宗棠开始酝酿设厂造船,就经常与日意格和另一法国军官 德克碑 商讨造船事宜。
人物经历
左宗棠筹办 江南造船
当时, 法国海军 在 宁波市 开办一家船厂,曾造过三艘炮船,但不景气的经营使法国远东舰队司令耀来斯感到这是一个包袱。他得悉左宗棠要办船厂,遂让日意格去游说,企图转让这家船厂,条件是一旦法国人需要则要允许利用。 左宗棠 拒绝了这一建议,他不愿让中国新办的造船厂受制于外人。日意格当即收起这一主张,进而积极协助 左宗棠 筹划建新厂。1866年8月他随同已升任闽浙总督的左宗棠来到 福州市 选择厂址,勘定马尾中歧山下濒江民田为建厂基地。
左宗棠选择日意格
左宗棠在国内没有工业基础和技术人才条件下开办近代造船工业,只有依赖洋人帮助。当时中国在对外交往中处于很不利的境地,左宗棠主张给洋人以优厚的报酬,聘用他们为中国服务。 左宗棠 对 英国 很反感,却对 法国 抱有一定的幻想。他在实行建厂计划中,坚决反对英国人插手和抵制他们的控制企图,而另一方面想通过日意格和 德克碑 ,争取得到法国官方的支持。
日意格争取到法国支持态度
英国人 罗伯特·赫德 对此十分恼火,挑动他的下属福州税务司法国人美理登出面干扰。美理登遂散布流言,指责日意格想把法国卷入到中国一个有风险的计划中去,致使法国决策人士产生了“船厂的冒险失败会给法国带来麻烦”的担忧。他们不但不支持中国 江南造船 的计划,甚至要撤销日意格和德克碑的官方职务。日意格据理力争,通过多种渠道阐明与中国进行合作有助于 法国 的利益。他首先争取到了海军界的理解和支持,进而直接上书法国皇帝 拿破仑三世 ,还争取到了拿破仑三世的接见,当面说明了情况。通过一系列活动, 法国政府 改变了不支持中国办船厂的态度,同意日意格以官方身份参与 马尾船政学堂 工作,准予派遣技术人员及出口机器设备。当然,日意格的这些努力,是站在维护法国利益的立场上、但在客观上为新兴的中国造船工业争取到了必不可少的外部技术力量支持。
担任正监督
1867年,船政聘日意格担任正监督,并不仅仅因为他与 左宗棠 和首任船政大臣 沈葆桢 有较好的私人关系,也不仅他“深知中国文字言语,且礼数、工 亦所熟谙,不须言凭通事,字凭翻译”,更主要的是看中了他是一个“当时愿意与中国保持合作,而不是采取敌视态度的法国人”。左、沈创办船政,有很强的主权意识,紧紧把握“权自我操”原则。日意格尽管出身于 法国 海军,与中国官员交往中并未显露太多的殖民主义者色彩,且办事热心,很为左、沈赏识,故让他出任正监督,而军衔比他高的另一法国军官 德克碑 ,则任副监督。船政与日意格有明文约定,所有洋员须听命于船政中方最高负责人。日意格也明确表示:“我们来为中国政府工作,我们没有放弃我们作为法国臣民的权力,但我们不再寻找通常已到这些国家居住的法国人的那些条件(指领事裁判权)。”这种态度就排除了船政早期雇佣的外国人员借助当时不平等条约而不服约束的可能性。在日后也确实出现了这方面的纠纷,如洋员博士巴“作工固勤,物癖太甚”,态度蛮横,经常辱骂他人,另一个叫巴士栋,还煽动一些洋员不服调度。 沈葆桢 命日意格依据“合同规约”第十条“……或工作取巧草率,或打骂中国官匠,或滋事不法,本监督等随时撤令回国,所立合同作为废纸,不给两月薪工,不发路费”之规定,立斥两人回国。 法国 驻 福州市 副领事想干涉此事,沈葆祯认为这是船政内部事务,坚决顶了回去。在当时中国主权屡遭侵犯的大环境中,船政能保住一方”洁地”,不让外国人胡做非为。日意格是起了一定作用的。
不负重任
身为船政总监督,日意格较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工作勤勉, 沈葆桢 在向上汇报中说他“常任工所,每日巳、午、未三刻辄到局中与员绅会商,其勤恳已可概见”。在船政初创时期,日意格为采购机器设备及各种原材料,屡赴 法国 及东南亚,不辞劳苦。他亲自从 法国 招募第一批洋师匠来华工作。建厂事宜大体就绪后,便抓紧时机开工造船,并确定造船为船政中心任务。他统揽了头绪万端的大小事务,调度得法,仅一年多时间便造出了中国第一艘千吨级 轮船 “万年清”号。在设厂造船的同时,日意格也关注中国第一所海军学校—— 马尾船政学堂 的建设,从选配教员到制订教学方针,他也一样花费心机,全面落实“包造”、“包教”的合同条款。值得一提的是,日意格经手大量采购、募工、发包工程等经费,做到账目清楚,未发现挪用、巧取等事。
丰厚的回报
自1866年至1874年,日意格任船政正监督期间,督导数十名外国人较好地履行了与 左宗棠 订立的合约。这期间共造出兵、商 轮船 15艘.其中所造1560吨级的兵船“扬武”号,相当于国外二等巡洋舰水平。 船政学堂 及艺圃等也培育出了一批能设计监造驾驶 轮船 的技术人才、海军干部以及能管理工厂的领导人员,这种成绩,和同时期也与 法国 合作创建的日本 横须贺 江南造船 相比较,是明显地超过了。合同期满后日意格又留在船政工作一段时间,主要办理了带领船政学生赴欧留学事宜,担任留学生洋监督。直至1886年初病逝,可以说他的一生中大部分时光都与船政的事业结合在一起,日意格较尽力地为新兴的中国造船工业工作,他也获得了极为丰厚的报酬,月薪高达1000两白银,并在五年合同完成后,获得20万 太平洋法郎 的奖金。正如他给一位法国朋友信中所说:“我将带一大笔钱回法国”。
评价
客观地说,日意格为中国第一家 造船厂 的创设及最初的顺利发展,花费了心血,施展了才干,立下了汗马功劳,这是值得肯定的。鉴于他的功绩, 清朝 于金钱酬劳外,也给了他诸如赏一品提督衔、花 、穿黄马褂、一等男爵、一等宝星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