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迈泉 (1883--1944),派名前众,号佩吾, 长沙县 新康都亭梓庙(今 望城区 格塘镇 三合村)人,清光绪九年(1883)生。早年毕业于 明治大学 法科,辛亥革命后曾任国民革命军第四集团军独立二团 上校 团长,不久弃职还乡。
生平
1917年,何迈泉被委任长沙县新康团防局长,时三湘大地天灾人祸不断,人民苦不堪言。有些贫苦农民,不甘官府、豪绅盘剥,或啸集山林,夺富济贫;或对重租苛捐不满,言词偏激。一旦被他发现捕捉,辄酷刑拷打,惨遭杀害,无一生还者。1923年乔口洪水溃堤,团总刘先华向农民派捐,从 湘阴县 雇来数十名民工修堤。一夜镇上一南货店被劫,刘趁机图谋私吞民工工资,一口咬定是民工所为,上报何迈泉。何即派团兵将被控民工抓来,严刑逼供,全部枪杀在堤岸上。毛泽东在《 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中提及其人其事称:“在他手里杀死的贫苦农民将近一千人,美其名日‘杀匪’。”当地农民恨之入骨,呼为“何八屠户”。
1926年,新康镇农民运动兴起, 长沙县 第十九区农民协会成立后,第一件大事即砸镇团防局。区农协委员长赵湘藩亲率数万农民包围镇团防局,缴获枪枝30余支,砸毁所有刑具。何事先闻风逃脱,其坐探熊四癫狗和爪牙刘先华被处决,当地农民拍手称快。
马日事变 后,何升任 长沙市 、 湘阴县 、 沅江市 、 益阳市 四县团防局联防主任,兼长沙县挨户团总局长和清乡督察员。1928年秋,他带领团兵500余人,到河西麓山镇清剿 叶魁 领导的工农革命军独立团,历时3个月,损失人枪数十,一无所获。他患病还家,不久辞职。
何迈泉自知杀人太多,唯恐遭人暗算,提心吊胆,惶惶不可终日。他后参加江湖黑势力圈子会,借以苟全性命,至1944年在家病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