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租赁等业务的公司,公司坐落在 广东省 。
2023年10月,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法定代表人由 杨文杰 变更为 简暖棠 。杨文杰任该公司总经理, 杨惠妍 任董事长。 2025年, 碧桂园集团 全年完成房屋交付近17万套。
发展历程
2015年4月20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
2022年3月1日, 碧桂园 发布公告称,其全资附属公司碧桂园地产发行本金金额为人民币50亿元的 中期票据 已获准注册。 3月30日,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称,接受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50亿元中票注册。
2023年6月27日,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显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 ,项目更新为“已反馈”。
2023年10月,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 法定代表人 由 杨文杰 变更为 简暖棠 。杨文杰任该公司总经理, 杨惠妍 任董事长。
2023年12月8日, 碧桂园集团 召开月度管理会议。集团董事局主席杨惠妍指出,公司12个月内主要有三项工作:保交付、保经营和保信用。截至2023年12月,碧桂园集团已累计交付房屋约50万套,交付面积6043万平方米,涉及31个省,240个城市;未来的12个月,2024年碧桂园交付量预计超过40万套。
2025年,碧桂园全年完成房屋交付近17万套;9笔境内债券、规模约137.7亿元人民币的境内债务重组方案全部通过,整体降债规模预估近900亿元,重组后新债务融资成本降至1%~2.5%。2026年2月2日, 碧桂园集团 召开年度工作会议。碧桂园董事局主席 杨惠妍 把2026年定义为“保交房收官之年”,争取在2026年年中完成大部分交房任务,从而腾出更多的精力修复资债表、恢复正常经营。其中恢复正常经营的标志就是,经营性现金流回正,最终目标是公司整体现金流和利润均为正。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租赁、房地产投资咨询、房地产经营管理咨询。
公司领导
参考资料:
企业事件
存款冻结
2022年10月, 山东省 日照市 金杉置业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网络查询并冻结 碧桂园集团 旗下山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碧桂园地产集团名下银行存款72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8250万港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2023年2月,日照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公开。申请人日照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 ,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3.8亿元。 日照市 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执行。同月, 碧桂园 澄清,有关合作项目纠纷已达成和解,且资金已解冻。
债券停牌
2023年8月12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晚间公告,因近期拟就公司债券兑付安排事项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21碧地01、21碧地02、21碧地03、21碧地04、22碧地02和22碧地03公司债券自2023年8月14日开市起 停牌 ,复牌时间另行确定。
召开座谈会
2023年12月,“22碧地02”及其信用保护凭证投资人座谈会召开,座谈会旨在与参会机构探讨发行人偿债资金筹措及风险缓释相关安排,尽力避免人民币债务违约。
罚款风波
2023年11月, 碧桂园集团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 章丘区 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233万余元,涉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法院为 济南市 章丘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碧盛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临沂市 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均为98164099,执行法院为 枣庄市 台儿庄区 人民法院。另外,该公司存在2条被执行人信息,累计被执行超1.1亿元。
2024年10月, 碧桂园集团 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昆山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昆山碧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苏州碧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强制执行2.2亿余元,执行法院为 苏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截至10月9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存在12条被执行人信息,被执行总金额超6.3亿元。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多条限制消费令、失信被执行人及股权冻结信息。
2024年12月19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山东碧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为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86亿元人民币。
被交易所公开谴责
2025年5月16日,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公告披露,由于发行人未能按时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交易所对发行人、发行人时任董事长 杨惠妍 女士、发行人时任总经理兼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简暖棠 先生、发行人时任财务负责人陈淑兰女士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告显示,截至该日,发行人已于2025年2月24日披露2024年中期报告及 财务报表 。发行人及有关责任人高度重视上述纪律处分,会以此为鉴,严格遵守债券信息披露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026年2月10日, 碧桂园集团 在港交所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 杨惠妍 、执行董事及联席主席 莫斌 及执行董事及财务负责人 伍碧君 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由于公司未能按照上交所的相关 债券上市 规则等规定及时披露公司于2023年8月至12月、2024年1月至6月、2024年7月至12月存在债务逾期情形,上交所分别对公司、杨女士、莫先生、伍女士及其他具名人士作出自律监管措施决定,对公司及该等人士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鉴于相关违规乃由于公司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披露债务逾期情形,并非因相关人士怠于履职尽责,因此董事会(杨女士、莫先生及伍女士除外)认为无理由对杨女士、莫先生及伍女士的诚信及能力存疑,杨女士、莫先生及伍女士继续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合适。
获得荣誉
2020年4月17日,获评艾媒金榜(iiMedia Ranking)发布的《2020Q1中国华南房地产企业声誉排行三十强榜单》第2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