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长(1705年-1768年, 玶常在 ),满洲正黄旗人, 清代 官吏,官至 总督 。
正文
人物生平
初授 内阁中书 ,迁侍读。 江南 徐州市 知府 。四迁至 巡抚 ,历 安徽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山西省 、 贵州省 诸省。 乾隆 十八年,湖广总督 永常 奏请於邻省会哨,定长奏:“贵州与邻省联界,苗、夷环处。 行会哨,苗性多猜,或滋事变。请停止。”从之。
二十年,题请原任 黔西市 知州 黄秉忠入祀名宦,上以秉忠为总督廷桂父,瞻徇 恩,降旨严斥。二十二年,上南巡,请入觐,命便道省 喀尔吉善 ,赐诗褒宠。寻命与尚书 刘统勋 按云贵总督 恒文 贪婪状,即命署云贵总督。调山西巡抚,未之任,丁父忧。旋授副都统衔,往西路军营督屯田事。补 兵部侍郎 ,授福建巡抚,迁湖广总督。三十三年,卒,谕部议恤。寻署 总督 高晋 劾 荆州市 副都统石亮衰庸,上责定长徇庇,罢恤典。
亲属成员
父亲:喀尔吉善。
长子:台布,袭骑都尉,曾任乾清门侍卫。
研究书目
《 钦定八旗通志 》
《 清史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