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宪

明朝兵部尚书

王宪(1464-1537),字维纲,号 荆山 (又作荆山),山东 东平州 (今 山东省 泰安市 东平县 )出生,明朝政治人物。弘治三年(1490年)中 进士 ,先后任 阜平 县令、 滑县 县令。 正德 初年,晋升为大理寺丞、右 佥都御史 ,先后任 辽东 、 郧阳 、 大同市 巡抚 。在 朱厚照 南巡期间,奉命督理军储,晋升为 兵部尚书 。 明世宗 即位后,遭到给事中 史道 的弹劾,被罢免。 嘉靖 四年(1525年),被任命为三边 总制 、 太子太保 ,但遭到阁臣 张璁 、 桂萼 的排斥,出任 南京 兵部尚书,后入为左都御史。然而,再次遭到给事中 夏言 、 赵廷瑞 的弹劾,被罢免归乡。最后,王宪被起用为兵部尚书,抵御蒙古的入侵。嘉靖十六年(1537年),王宪去世,被追赠少保, 谥号 康毅。

人物简介

王宪,字维纲,明弘治三年(1490年) 进士 ,曾任 阜平县 县 、 滑县 知县,奉召进京拜为 御史 。明 正德 年间,先后任大理寺丞、右 御史、右副 都御史 等职,曾奉旨 巡抚 辽东 ,历经 郧阳区 、 大同市 等地。在应州抵御外寇有功,封户部右侍郎,赐封其子为锦衣百户。 明武宗 朱厚照 南征,命其率户、兵、工三部侍郎督理军储有功,升代 兵部尚书 。 嘉靖 四年(1525年)任三边 总制 期间,带领将士多次打败边寇,受嘉奖。不久升任兵部尚书兼督团营。数年后告老归里。卒后赠少保,谥康毅。 《 明 史 》卷一百九十九  列传 第八十七记载。

生平经历

王宪,弘治三年进士。历知阜平、滑二县。召拜监察御史,巡按苏州、松江。 正德 初,擢[zhuó]大理寺丞。迁右佥都御史。清理 甘肃省 屯田。进右副 都御史 ,巡抚辽东。历郧阳、大同。以应州御寇功,廕[yìn]锦衣,世百户。迁户部右侍郎,改抚 陕西省 ,入为兵部右侍郎。近畿[jī]盗起,偕太监张忠、 都督 硃泰捕之,复以功廕锦衣。武宗南征,命率户、兵、工三部郎各一人督理军储。驾旋,以中旨代 王琼 为 兵部尚书 。 完颜雍 即位,为给事中史道劾罢。

嘉靖四年,廷推 邓璋 及王宪为三边 总督 ,言官持不可,帝竟用王宪。部将王宰、史经连败寇,玺书褒谕。吉囊数万骑渡河从石臼墩深入,王宪督总兵官郑卿、杭雄、赵瑛等分据要害击之,都指挥卜云断其归路。寇至青羊岭,大败去。五日四捷,斩首三百余级,获马驼器仗无算。帝大喜,加王宪 太子太保 ,复予一子廕。至是,凡三廕锦衣世百户矣。中官织花绒于陕,王宪请罢之。又因九庙成,请释还大礼议得罪者,颇为士大夫所称。 张璁 、 桂萼 欲用王琼为总制,乃改王宪为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已,诏入为左都御史。 朔州市 告急,廷推王宪 总督 宣、大。王宪不肯行,曰:“我甫入中台,何见驱亟也。”给事中 夏言 、 赵廷瑞 劾王宪托疾避难,复罢归。

未几,明世宗于嘉靖十年(1531年)追念王宪,召为兵部尚书。小王子入寇,条上平戎及诸边防御事宜。又请立京营分伍操练法,诸将不得藉内府供事,规避营操。帝皆嘉纳。旧制,军功论叙,有生擒、斩首、当先、殿后、奇功、头功诸等,其后滥冒日多。王宪定军功袭替格,自 永乐 至正德,酌其轻重大小之差,胪析以上。诏著之《 会典 》为成式。寻兼督团营。西番诸国来贡,称王号者百余人。王宪与礼臣夏言等请如 成化 、弘治间例,答敕止国王一人,仍限贡期、人数。议乃定。

大同市 兵变,王宪初言首乱当诛,余宜散遣。而 大学士 张璁 与总督刘源清力主用兵,王宪乃不敢坚前议。源清攻城不能下,北寇又内侵,请别遣大臣御北寇,己得专攻城。王宪亦议从其奏,论者多尤宪。会帝悟大同重镇,不宜破坏,乃寝其事,乱亦旋定。源清竟得罪去。居数年,王宪引年归,卒。赠少保,谥康毅。子汝孝,副 都御史 。

亲属成员

儿子:王汝孝,官至副都御史。

参考资料

  1. 讲座︱姚胜:朝廷政争对明朝土鲁番政策的影响 今日头条 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