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 法学院,是复旦大学下设的 二级学院 ,位于 上海市 杨浦区 淞沪路2005号。
复旦大学法学院初创于1929年,下辖 政治学 系、 经济学 系、市政学系,此为复旦大学法学院之肇始。1952年院系调整中,复旦大学法律系并入新组成的 华东政法大学 。1981年,复旦大学恢复 法律学 专业,1983年重建法律系。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复旦大学法学院。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完整的本科- 硕士 博士人才培养体系,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资格, 已设 国际法 、民商法、法学理论、法律史、 宪法学 与行政法学、刑法、诉讼法和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八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设立一级学科硕士点(已设除军事法学外的其他九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建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
2000年至今,法学院累计为 上海市 政法系统和律师界培养了两千多名在职法律硕士。2001年以来,法学院先后有九个班级获得“上海市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09年,法学院2005级本科班获全国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简介
复旦大学法学院 位于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 ,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0年新增,2011年获得教育部备案);设有法学一级学科 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2007);民商法学科被列入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计划(2007)。
2015年12月13日,复旦大学法学院加入了新丝路法学院联盟。
历史沿革
复旦大学 的法学教育历史源远流长、特色鲜明。有关法学课程早在 复旦公学 创办之初的便已开设,而法学院(法律系)则几经周折,直到1929年才得以批准设立。复旦大学近百年的法学教育几次起落、几经风雨;声誉日隆、硕学名师不断云集,莘莘学子纷至沓来,渐成南方法学教学与研究重镇。
1914年春季学期,复旦公学增设法律专科班,首批招生60名,是为上海法科首次大规模单独招生。 耶鲁大学 法学博士 、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 外交总长 王宠惠 受聘本校教授,讲授 国际法 、法学通论等课程。1922年,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 在社会各界的资助下顺利落成,复旦大学迎来了新的发展时期,开始着手建设“社会急需”的学科,法学学科面临重大机遇。1924年2月,复旦大学修改学制系统:设大学部和附属中学两部;大学部设 商科 、 理工科 、文科、心理学院,下设23系,其中文科包含 政治学 系、 经济学 系。1925年春,又值“习政治专科者骤增”,大学部添设社会科学科,分政治学、 社会学 两系,政治学系分设法律、政治、市政三组,为日后法学院的成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29年, 复旦大学 按照《大学组织法》进行改组,改科为院,设立文理法商四大学院,下辖17个系;法学院下辖政治学系、经济学系、市政学系,此为复旦大学法学院之肇始。遗憾的是,由于 国民政府 对 私立大学 设法律系控制甚为严格,除在教育部备案外,还须经司法部特许,因而“法律学系”的设立申请一直未果。1930年夏,复旦大学打破常规,一边创办法律学系进行招生,一边向教育部进行申请备案。此一时期,获 巴黎大学 法学博士学位的裴复恒先生受聘担任系主任,并聘请精通欧陆法学的金兰孙、徐象枢等先生为法律学系教授。1931年3月,教育部准予法律系备案;同年7月,司法部准予特许设立,并由 政府公报 公布。
1932年,毕业于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 法律系的 张志让 博士生出任法律系主任,延聘施霖、潘震亚、张定夫、江镇三、 钟洪声 、宗维恭等名师为教授,师资力量得到不断充实,法学课程设置逐渐完善,影响力进一步壮大。到1937年,形成了以“法学通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刑法总则、 行政法 、宪法原理、法院组织法、亲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 监狱法 、 国际法 、 国际私法 、 土地法 、 民事诉讼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法律哲学、强制执行法、公文程式、诉讼实习、物权法、 债权法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英美法系 、票据法、刑法各论”等课程为主要专业课程的较为完整的法学课程体系,学习过程中还在校内开设 模拟法庭 审判活动,体现出既重视法学理论知识学习,又注重法律实践的鲜明特色。
淞沪会战 爆发后, 复旦大学 西迁 北碚区 ,法学教育受到较大影响,陷入低谷。及至1941年复旦大学改为国立,法学教育又一次迎来曙光。 北京大学 教授 陶希圣 、在 公司法 方面有专长的王效文教授,以及 卢峻 、胡元义等先生也来 复旦 任教。此后的1943年,时值中英、中美签署新约废除 领事裁判权 ,而中国法官人才极其短缺,复旦大学抓住此发展机遇,设立司法组,着力培养司法实务人才。1949年,台湾中央大学法学院、 同济大学法学院 、 英士大学 法学院等奉命停办,并入 复旦大学 ;1951年 光华大学 法学院、 大夏大学 法学院亦并入,法律系实力进一步增强。1952年院系调整中,复旦大学、 圣约翰大学 、 东吴大学 等九所院校的法律系部分并入新组成的 华东政法大学 。
1981年,复旦大学重新设立 法律学 专业,1983年恢复设立法律学系;1994年,复旦大学设立了包括法律学系、国际政治系、 社会学 系等在内的法学院;2000年11月,单一法学学科的法学院设立,复旦大学法学院的事业发展在新世纪迈出了新征程!
除以上述及外,还有多位著名教授曾任教于本院,如 杨鸿烈 、 梅汝璈 、 陈顾远 、 杨兆龙 、丘日庆、陈文彬、 崔杰千 、顾维熊、 范扬 、张汇文,以及 沈宗灵 、 叶孝信 、 李昌道 、 董世忠 等。
办学条件
院系概况
2003年与2005年先后获批设立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博士点;2007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法学一级学科 博士后 科研流动站;同年,民商法学科被列入 上海市 重点学科建设计划。接 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学位〔2011〕8号文件《关于下达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我校自行审核申报的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已获准备案。
此外, 复旦大学 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 、复旦大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 研究中心、复旦大学医事法研究中心和复旦大学环境资源与 能源法 研究中心等校级研究机构挂靠法学院管理。2000年至今,我院教师共累计承担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20项,教育部、司法部、 上海市 等省部级项目3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200余部,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
师资队伍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6位,其中教授25位(其中博士生导师20位)、副教授20位、讲师11位,35人具有博士学位。我院多名教师曾受各级国家机关邀请,参与立法、司法和政策咨询工作。建国以来, 张志让 教授被任命为 最高人民法院 副院长, 李昌道 教授曾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 上海市人民政府 参事室主任, 孙南申 教授曾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副院长。
1983年法律系恢复建立后即开始招收法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在院学生1900余人,其中包括外国留学生200余人;研究生约占70%,本科生约占30%。复旦大学法学院拥有国际法学、民商法。
学科体系
学博士点以及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 历史学 、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 刑法学 、经济法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等九个硕士点。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复旦大学法学院自2000年起开始自主招收 法律硕士 专业学位(JM)研究生,是国内较早开展法律硕士培养工作的法学院之一,经过多年的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完备的培养模式,毕业并获得法律硕士学位者2300余人,为党政机关、司法机关、 律师事务所 和企事业单位输送了大批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的法律人才。法学院在教学科研中贯彻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方针,在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的同时,大力发展应用性研究以增强服务国家和社会的能力,形成了一定的特色与优势。 香港回归 前后,受国务院港澳办委托为香港律政司、立法会、法律援助署和廉政公署等机构官员举办十四期“中国法律讲习班”,效果甚佳。
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
圣路易斯 华盛顿大学
乔治敦 大学
爱尔兰都柏林大学
俄罗斯高等经济学校
德国Bucerius法学院
韩国 高丽大学
复旦大学法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与国内外多所著名大学的法学院系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如与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 、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圣路易斯 华盛顿大学法学院 、乔治敦大学法学院, 爱尔兰都柏林大学 法学院,德国Bucerius法学院, 俄罗斯 莫斯科大学 法律系, 香港大学法学院 ,韩国 高丽大学 法科大学院和 新加坡国立大学 法学院等多所世界一流院校有交流协议。
咨询机构
国际咨询委员会
主席
张文显 吉林大学 资深教授、吉林大学原党委书记
MaryElizabethMagill美国 斯坦福大学 法学院院长
委员(姓氏拼音排序)
陈弘毅 香港大学法学院教授
陈惠馨 台湾政治大学 法学院教授
李英俊韩中日民商法统一研究所所长
沈仲平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 副刑事检控专员
徐显明全国人大常委, 山东大学 校长、教授
杨国华 国家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於兴中美国 康奈尔大学法学院 教授
BenjaminL.Liebman美国 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 教授
BerndSchuenemann 德国 慕尼黑 大学教授
MarieGORé法国巴黎第二大学教授
MinaTitiLiu美国 斯坦福大学 法学院Levin中心项目主任
RedigerVeil德国Bucerius法学院教授
WilliamP.Alford 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 教授
获得荣誉
复旦大学法学院历来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培养。1993年在 新加坡 举办的国际华语大专 辩论赛 中, 复旦大学 代表队一举夺冠,队员 严嘉 、 季翔 为法律系学生。2001年以来,法学院先后有九个班级获得“ 上海市 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获全国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一等奖 一项。2003年,复旦大学代表队获“Jessup 国际法 模拟法庭 竞赛”中国赛区第一名,代表中国赴美参加国际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