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宣省

河宣省

河宣省是 越南 在1975年至1991年间存在的一个省份,其省会为 宣光市 。该省在1991年被撤销,分为 宣光省 和河江省。

地理环境

河宣省位于越南北部边境,与中国 云南省 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 接壤。该省总面积为13,519平方公里,人口102.6万(1989)。地形以山区为主,布它嘎山是该省的最高点,海拔2,274米。省内主要河流包括 泸江 和锦江,它们自北向南流经该地区。 森林覆盖率 达到全省面积的64%,产有贵重木材以及藤、竹等资源。此外,河宣省还有宣光煤田,主要产无烟煤。省会 宣光市社 位于 明江 右岸,是一个重要的边境城镇。2号、13号公路干线可通往邻省。其他城镇有 宣光省 、北光、那杭、 咸安区 。

历史

1975年12月27日,越南政府合并省份, 宣光省 和 河江省 合并为河宣省,省莅 宣光市 。下辖宣光市社、河江市社2市社和北光县、 化县、同文县、咸安县、黄树皮县、苗旺县、那𧯄县、官坝县、 山阳县 、渭川县、箐门县、安铭县、安山县13县。

1983年11月18日,渭川县析置北迷县;箐门县1社划归黄树皮县管辖,黄树皮县2社划归箐门县管辖,北光县3社划归箐门县管辖,北光县3社划归黄树皮县管辖,北光县1市镇5社划归渭川县管辖。

1991年时,河宣省下辖宣光市社、河江市社2市社和北迷县、北光县、霑化县、同文县、咸安县、黄树皮县、苗旺县、那𧯄县、官坝县、山阳县、渭川县、箐门县、安铭县、安山县14县。

1991年8月12日,越南国会通过决议,撤销河宣省,恢复 宣光省 和 河江省 。宣光省下辖 宣光市社 和 山阳县 、安山县、咸安县、霑化县、那𧯄县5县,省莅宣光市社;河江省下辖 河江市社 和同 文县 、苗旺县、安铭县、官坝县、渭川县、箐门县、黄树皮县、北光县、北迷县9县,省莅河江市社。

行政区划

在1991年撤销前,河宣省下辖2个市社和14个县。其中包括宣光市社、河江市社、北糜县、北光县、 沾化区 、同文县、咸安县、黄树皮县、苗旺县、那𧯄县、官坝县、山阳县、渭川县、箐门县、安铭县和安山县。撤销后, 宣光省 和河江省分别恢复,各自下辖部分原河宣省的行政单位。

参考资料

  1. 2024-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