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泊所

浙江省宁波奉化市莼湖镇下属村庄

河泊所原为 浙江省 宁波市 奉化区 莼湖街道下辖的一个行政村,其名称来源于古代负责征收 渔业 税收的机构——河泊所。

历史沿革

元代

元朝时期,河泊所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多处,如 安庆市 等处河泊所、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 池州市 等处河泊所等。这些机构分别设有提领、大使、副使等职务,其中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还设有一名相副官。

明代

明朝时,河泊所的主要职责仍然是征收渔业税收。 洪武 十五年(1382年)规定,全国共设置河泊所二百五十二处,主要分布在 长江 以南地区,而 黄河 以北仅有 盐山县 一处。

清代

清朝时期,河泊所的大使由一人担任,属于未入流的官员级别。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征收 渔业 税收。

参考资料

  1.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河伯所村 宁波都市圈 2024-10-22
  2.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莼湖街道河伯所村 博雅地名分享网 2024-10-22
  3. 河泊所词语解释 汉典 202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