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齐厅, 清代 行政区划 ,厅是清代在新开发地区的一种政区建置。
历史沿革
乾隆 四年(1739年)置隶属于归化城厅的萨拉齐协理通判厅,辖地为 河套平原 全境、 黄河 南 鄂尔多斯市 部分地区、 阴山山脉 以北乌拉特和茂明安部分地区以及 包头市 ,治所在今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土默特右旗 范围。为当时内蒙古西部的经济重镇。
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善岱厅并入,萨拉齐厅升为通判厅(正六品),直属 山西省 归绥道 ,兼理乌喇特三旗、鄂尔多斯左翼中旗(郡王旗)、鄂尔多斯左翼后旗(达拉特旗)等地蒙汉交涉事务。同治五年(1866年),改置同知(正五品)。辛亥革命后,全国废府州厅改县,萨拉齐厅降为 萨拉齐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