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佩国

上海大学文学院社会学系人类学教授

张佩国,男, 历史学 博士,1998年毕业于 南京大学历史学院 。现任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历史人类学、法律人类学。主要教授课程包括历史人类学经典著作选读、中国乡村社会研究、历史人类学。

教育经历

1988年7月获得 聊城大学 哲学 学士 ,1993年7月获得 复旦大学 政治学 硕士学位,1998年9月获得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93年7月,当时他在 青岛大学 社会学系任教,并于1998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1999年8月至2001年6月,他在复旦大学 历史学 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2001年7月至2020年5月,张教授在 上海大学文学院 社会学 系及 上海大学社会学院 任教。

2001年9月被破格聘为教授,2003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

2020年5月至今,张教授在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 历史系任教。

访学经历

2008年8月至12月在美国 怀俄明大学 人类学系访学,并于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在美国 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当代中国研究中心访学。

研究领域

张佩国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历史人类学、中国乡村社会研究。

代表性研究成果

《祖先与神明之间——清代绩溪司马墓“盗砍案”的历史民族志》《 中国社会科学 》2011年第2期;

《作为整体社会科学的历史人类学》《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2013年第4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3年第8期全文转载;

《整体生存伦理与民族志实践》,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11年第2期全文转载;

《从社区福利到国家事业——清末以来乡村学校的公产及经费来源》《 学术月刊 》2015年第10期;

《共有地的制度发明》《 社会学研究 》2012年第5期;

《山东老区土地改革与农民日常生活》《二十一世纪》双月刊( 香港特别行政区 )2003年4月号;

《社会史学整合论》《 史学月刊 》2001年第1期;

《反抗与惩罚——20世纪50年代嘉定县乡村的犯罪及财产法秩序》《社会》2007年第4期;

《公产与私产之间——公社解体之际的村队成员权及其制度逻辑》《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5期;

《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2002。

学术访问

张佩国教授曾于2006年3月受聘于 台湾清华大学 当代中国研究中心,担任讲座教授。

科研项目

“林权与民间法秩序”(2008年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

“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农村支持体系”(200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产权改革与乡村社会管理机制创新”(2012年度 上海市 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公共产权与乡村合作机制研究”(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

获奖情况

张佩国教授的专著《地权分配·农家经济·村落社区——1900-1945年的山东农村》( 齐鲁书社 2000年版)获上海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三等奖 (2002年9月);

专著《近代江南乡村地权的历史人类学研究》(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2年版)获上海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4年9月);

论文《祖先与神明之间——清代绩溪司马墓“盗砍案”的历史民族志》获得 上海市 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12年9月)。

其他学术兼职

张佩国教授是中国农业史学会理事、法律人类学研究会理事、法律社会学研究会理事、上海人类学会理事。

参考资料

  1.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张佩国 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 202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