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嘉征

明朝官员

钱嘉征(1589年—1647年),字孚于, 嘉兴市 府海盐县人,是明末政治人物。他是 钱镠 的第二十四世孙,家族世居海盐县沈荡半逻村(今属齐家乡 中钱村 ),钱嘉征的 曾祖父 钱薇 因直谏而闻名。 天启 元年(1621年),钱嘉征在辛酉中顺天乡试中获得副榜,留在北京,成为国子监的贡生,当时正值 魏忠贤 专权时期。天启七年(1627年), 崇祯 继位,但无人敢揭发魏忠贤的罪行。钱嘉征于是上疏劾告魏忠贤十大罪状,要求将其处以死刑以平息民愤。思宗读了钱嘉征的疏文后,立即召见魏忠贤,并逐句询问其事实,魏忠贤无法辩驳,被人称为“击奸第一声”。钱嘉征回到家乡后,不再谈论上疏之事,但乡人对他更加敬重。他在 澉浦镇 选胜筑室于仙掌峰,并于崇祯十五年(1642年)担任福建 松溪县 知县,注重教化,轻刑罚。 明朝 灭亡后,钱嘉征被 南明 任命为部郎,但不久后返回家乡。他去世后葬于 佛掌峰 ,著有《松 存稿》。

人物介绍

钱嘉征,字孚于, 嘉兴市 府 海盐县 人,祖籍直隶 常州府 宜兴县,明末政治人物。他是 钱镠 的第二十五世孙,家族世居海盐县沈荡半逻村(今属 沈荡镇 中钱村 ), 曾祖父 钱薇 以直谏闻名。 天启 元年(1621年)辛酉科顺天乡试副榜,留北京,为国子监充贡生。时值 魏忠贤 专权。天启七年(1627年) 崇祯 继位,无人敢揭发魏忠贤罪恶,钱嘉征遂上疏劾魏忠贤十大罪状“一并帝,二蔑后,三弄兵,四无二祖列宗,五克削藩封,六无圣,七滥爵,八掩边功,九脇民,十通关节。”又称“罄南山之竹,不足书其奸状,决东海之波,难洗其罪恶!”,最后疏曰:“伏乞独断于心,敕下法司,将魏忠贤明正典刑,以雪天下之愤,以彰正始之法。”思宗读之心动,立召魏忠贤至,手持钱嘉征疏付侍者当御读之,每读一句就问忠贤是否有此事,魏忠贤伏地叩首不能辩,人称“击奸第一声”。归乡后,不谈上疏之事,乡人更敬重之。朱彝尊《静志居诗话》称其为“豪杰之举”。遂在 澉浦镇 选胜筑室于仙掌峰。 崇祯 十五年(1642年)任福建 松溪县 知县,重教化,轻刑罚。明亡后,被 南明 举为部郎,未几还乡。卒后葬于 佛掌峰 。著有《松龛存稿》。

家族

钱嘉征的家族背景显赫, 曾祖父 嘉靖十一年 进士 钱薇 ,祖父嘉靖四十三年 举人 钱与映,父亲监生钱周(1570年-1641年),字 元鼎 ,号巨源, 中书舍人 ,赠 户部员外郎 。母亲冯氏( 冯皐谟 女),赠宜人。弟弟钱福征、钱山征、钱治。妻子黄氏( 黄楚九 女),封宜人。儿子 钱泮 ,崇祯九年举人。玄孙 钱载 , 乾隆 十七年进士。

参考资料

  1. 钱氏渊源 嘉兴市总工会 2024-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