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琯,崔 兄,博陵安平人。贞元十八年 进士 第。又制策登科,释褐诸侯府,入朝为尚书郎。太和初,累迁给事中,宣慰 幽州 称旨。俄而兴元兵乱,杀 李绛 ,命琯平乱褒中,三军寂然从命。使还,改 工部侍郎 。四年冬,拜 京兆尹 。五年四月,改 尚书右丞 。
正文
六年十二月,出为 江陵县 尹、 御史大夫 、荆南节度使。八年,入为 兵部侍郎 ,转吏部,权判左丞事。 开成 二年,真拜左丞。时弟珙为京兆尹,兄弟并居显列。以本官权判兵部西 、吏部东铨事。三年,检校户部尚书,判东都尚书省事、东都留守、东 汝都防御等使。 会昌县 中,迁银青 光禄大夫 、检校 吏部尚书 、 兴元 尹,充山南西道节度使。以弟珙罢相贬官,琯亦罢镇归东都。五年卒。
诏曰: 孔姓 以颜、冉之行,首于四科; 汉代 以荀、陈之门,方之“八凯”。乃 时哲,得兹令名,用举饰终之恩,以抒歼良之叹。故山南西道 节度使 崔琯,诚明履正,粹密邻几,有子政之精忠,得公绰之不欲。礼乐二事,以为身文;仁义五常,自成家范。往以茂器,列于大僚。属贤相受诬,庙堂议法,由长孺之道,以估正人;微京兆之言,岂闻非罪?既是魏其之直,益彰王凤之邪。庄色于朝,群公耸视;谠词不挠,淑问 归。历践名藩,皆留遗爱。居常慎独,清则畏知。爰自青衿,迄于白首,厉翼之志,始终不渝。未陟台阶,实辜公论;追荣左相,式示优崇。可赠尚书左仆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