褒中县

褒中县

褒中县是 中国 古代的一个县名。 褒城县 县名由来,有两种说法:“一说 秦岭 谷名褒斜,褒城县城正当褒谷南口,故名;”一说“(夏)禹为 姒姓 ,其后分封用国为氏,故名褒氏”。“夏封同姓为褒国君”(《 史记·夏本纪 》)。故夏、商、 西周 ,皆称 褒国 。

历史沿革

褒国在唐虞时代,为古梁州城。

商、西周,为 武威郡 地。

东周 ( 春秋 ),褒国属蜀,后并入秦。

战国 ,周 王元年(前314),废褒国,置褒县属 汉中郡 。

西汉 初,设褒中 都尉 。 刘弗陵 元凤 六年(前75),改为褒中县,属汉中郡。 东汉 永初四年(110),西羌滇零入侵 汉中市 ,汉中 太守 郑勤移屯褒中, 羌族 攻褒中。褒中县名汉中 褒城县 。

魏,为褒中县。

晋朝 义熙 九年(413)褒中县更名为“苞中县”。

南梁 , 刘宋 废苞中县。

北朝 , 北魏 永平四年(511)复置褒中县,新置褒中郡(治所在今汉中市新沟桥乡打钟寺村)。 北周 ,褒中县属梁州汉中郡。

杨坚 开皇 元年(581),杨坚为避其父 杨忠 之讳,改褒中县为褒内县。恭帝 仁寿 元年(601),因褒内县印失,发新印时改为褒城县。 义宁 二年(618),复名褒中县,属梁州 汉中郡 。

唐 贞观 三年(629)改褒中县为 褒城县 ,属 山南西道 汉中郡。

五代十国 ,褒城县属 兴元府 。

北宋 , 嘉祐 元年(1056)属利州路兴元府,移治于山河堰西北(今红庙乡连峰村)。

元,褒城县属陕西中书行省兴元路,又移治于山河堰东南2.5公里处今( 汉中市 河东店东)。

明初,又将县治移回北宋县城故址。 洪武 十年(1377)撤销褒城县,并入 南郑区 ;不久,又恢复褒城县,属陕西布政司汉中府。

清代 ,褒城县属 陕西省 汉中府。据 爱新觉罗·旻宁 十一年(1831)《褒城县志·乡村》载:划全县为12坝,北为打钟、珍宝、 贾村镇 、牛头4坝,辖24村;南8坝为苇池、小沙、 石窟 、高台、消停、水南、七里、铁峪、辖44村。

民国初, 褒城县 属陕西省汉中道。民国元年(1912),在黄官岭设“分署”,分管县南行政事务。县以下划中一、东二、西三、南四4区。17年(1928)撤销“分署”,区制未变。24年(1935)属陕西省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25年(1936)实行保甲制,划全县为连峰、长林、联乡、宗营、 高台 、协税、黄官、石窟、苇池、铁峪、南屏、水南、小沙、团堆、打钟、金泉、永安、马道、铁佛19个联保、108保。29年(1940)改联保为乡、镇,划连峰、长林、联乡、宗营、高台、协税、黄官。马道、铁佛9镇;苇池、铁峪、南屏、 石窟 、水南、小沙、团堆、打钟、金泉、永安10乡、108保。

1949年12月4日 褒城县 解放,属陕甘宁边区汉中分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解放后,取消保甲制,划全县为城关、联乡、高台、新集、黄官、马道6区。

1952年增设长林、小沙2区。1956年春,撤销长林、小沙2区。

1958年11月1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褒城县。褒城县撤销后,所属地域分别划归 勉县 、 汉中市 、 留坝县 和 南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