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寿

恩寿

恩寿,清满洲镶白旗人,索卓罗氏,字艺棠。父 麟魁 ,官至 兵部尚书 , 协办大学士 。 同治 元年(1862年),麟魁奉命赴 兰州市 办事,因病 卒,朝廷赐恩寿 举人 。同治十三年(1874年),恩寿中三甲 进士 。 光绪 二十三年(1897)任陕西陕安道。后历任 江西省 按察使、江苏巡抚、 漕运总督 等。三十二年改 山西省 巡抚 。次年调陕西巡抚,任内剥削民脂,克扣军饷,政以贿成。 宣统 三年(1911) 武昌起义 时,因病被免职。

个人经历

恩寿在任江苏巡抚期间,镇压爱国运动,引发了 苏报案 。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五月, 章士钊 受《 PHY苏报 》之聘担任主笔,他登载了 章太炎 的《驳康有为书》;也登载了章炳麟的《介绍 邹容 革命军 》与邹容的《革命军》自序。

清廷的商约大臣 吕海寰 ,看不惯 上海市 志士们的爱国活动,向江苏巡抚恩寿建议捉人。吕海寰的捕人建议,被江苏巡抚恩寿接受,令饬 上海道 用“照会”商请各国领事于以同意,领事们同意了,却碰上上海租界工部局的钉子,工部局不肯依照恩寿的意思抓人。

恩寿下令聘请了外国律师担文与古柏,在西洋法律的范围以内打主意。担文与古柏看到“ 光绪帝 小丑”四个字,出现在《 PHY苏报 》上的 章太炎 《驳康有为书》,大为高兴。载 是 光绪皇帝 的名字。按照 英国 法律,言论尽管可以自由,元首却不能侮辱。称载湉为小丑,就英国法律的观点来说,的确是犯了刑事。于是恩寿便下令向上海租界的会审公 告了一状,被告是 陈范 、程吉甫、章炳麟、 邹容 、钱宝仁、龙积之,一共六个人。这是刑事案子,会审公廨于受理以后,通知工部局拘传被告,工部局因此派“巡捕”(警察)抓人。结果,于闰 端午节 (6月29日)抓到了程吉甫。初六,抓到了 章太炎 、陈仲彝、钱宝仁(允生)。 龙泽厚 (积之)在初六的深夜到巡捕房(警察局)投案;邹容在初七的白天到巡捕房投案。陈范逃走。去了 日本 。从而引发了轰动一时的 苏报案 。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