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廷桂

明朝时期的官员

叶廷桂(1585~1646)字青菜,号番实,归德府虞城(今 虞城县 谷熟镇 )人, 万历 四十年(1612)中 举人 , 天启 二年(1622)中 进士 ,官至户部主事、 兵部侍郎 兼督关 军务,明朝政治人物。

人物介绍

叶廷桂(1585-1646),天启二年,登进士,授户部山东司郎中。随後外任陕西布政使司右参议。 崇祯 三年,升任陕西布政使司参政,分守河西。此後历任 河南省 按察使。崇祯八年,以副 都御史 衔,任大同巡抚。崇祯十三年,任户部右侍郎。次年改兵部右侍郎。崇祯十四年,以右 佥都御史 ,任 辽东 宁锦 巡抚 。

相关事迹

叶少具文武大略,喜谈兵,有胆识。崇祯三年(1630),为 陕西省 巡抚 练国事 所赏识,由陕西督粮道调升关内道特敕监军,参与镇压陕西农民起义军。 崇祯 八年(1635),迁 山西省 按察使,上任两月,清积案300余例,巡抚 吴甡 称他是“霹雳手”。接着他升任右 都御史,总管 大同市 诸军政。不久,清兵犯境,叶出师马堡,于 丰州滩 (今 内蒙古自治区 临河县 一带)一役,歼敌1200余人。俘敌400余人,使 西北 边陲得以安定。是年又开大同马市。1年为朝廷获马1万余匹。且节用有度,盈余额银6万余两,如数上缴。 崇祯 闻报大喜,说他是智勇双全,廷臣无出其右者

史书记载

1 明实录: 朱由校 实录 ,79卷

2 明督抚年表 ,2卷 ,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