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彦华

邓彦华

邓彦华(1893-1942),字铸雄。广东三水人。广东黄埔陆军速成学堂第五期毕业。1911年起任广阳绥靖处军事委员,广东民军福字营教练长,福军营长。1922年任 孙中山 广州总统府参军、参军处 上校 副官。

人物简介

他1922年任孙中山广州总统府参军、参军处上校副官。1924年8月,任大本营卫士队长, 广州市 公安局长。1925年任广州国民政府副官长,国民党广州市及 广东省 党部执委、特别委员。1927年4月15日参与李济深发动的四一五事变,在 广州 “清党”。后年任第八路军第二师副师长兼第五旅旅长。1929年3月,任 国民党第五军 代军长兼十六师师长,第五十八师 中将 师长。同年8月改任广东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长。1930年夏复任第五十八师师长,授陆军中将。1937年1月,任广东第一区行政督察专员。1939年2月因病辞职,1942年2月12日逝世。

杀害烈士

1928年3月, 广州起义 失败之后,邓彦华部配合 海丰县 梅菉一带的地主武装,向海丰苏区开展内外围迫的攻势,革命武装被迫撤出海丰,在这次突围的激战中,重要领导人区夏民在 昏迷 中被俘。当时 国民党第五军 的副师长兼团长陆满连夜将她解往惠州第五军司令部向军长邓彦华请功。

邓彦华将区夏民囚禁在惠州西湖疗养院内几个月。千方百计威迫利诱,但她始终不屈。邓彦华要求她供出党内秘密和 东江 一带的军事力量、组织活动等等。作为释放她到香港去的条件,但都遭受到区夏民的严词斥拒。最后邓彦华无法可施,只得下令严刑迫供。区夏民忍受着酷刑,只字不供。1928年底,区夏民被第十六师师长邓彦华下令秘密杀害。

被劫辞职

北伐 开始后, 国民党第五军 留驻 广东省 ,归第八路军总指挥部所节制调遣。在张黄事变那晚上, 广州市 公安局被围困,局长 朱晖日 越墙而遁,在广州秩序恢复后,局长一缺由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军 副军长兼16师师长邓彦华兼充。

自从张黄事变后,第5军全部调驻东江 汕尾市 (广东县地名)一带,担任护航及地方绥靖工作。当时军长 李福林 已年老体病,经请长假去港养病,军长职权则由邓彦华代。此时邓彦华也为秉承李济深之命令,把兼公安局之职辞去,竟赴海陆丰防次料理军务,首次巡防检阅到其属下之袁华明(花名袁虾九,土匪出身改编)团,就被该团团长以军饷不足为名扣押,要勒索 港元 60万元,始予释放。此消息传到军部,军部参谋长 刘光典 去老隆见桂系师长 黄旭初 ,拟借 桂军 两团兵力来夹击缴袁华明团 枪械 ,计划营救邓彦华。大抵这消息亦为袁华明所闻,而袁氏也复约刘光典到团部面商解决,允先释放邓氏回军部。惟邓彦华经此一气,又因身体原因,精神时感不适,遂报请辞去代军长和本兼各职,竟返九龙窝打老道港寓休养,以至五军长悬缺,由 徐景唐 接任军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