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昌县

安昌县

西汉 河平 四年(前25)置, 故城 在今河南 确山县 西二十余里。 东汉 省安昌入朗陵。 西晋 复置(河南确山县西南)。隋开皇三年(583 年)迁县治于横列如屏、林壑清幽的 盘龙山 下,改名为朗山县(即今确山县)。

唐置

唐武德六年(623),分 闽县 南部,地设 新宁县 ,县名取《 尚书 》“宅新邑,宁厥止”之义,县治在敦素里平川(福建 长乐区 古槐镇 )。同年,改称 长乐县 。

肃宗 上元 元年(760),防御使董 因 长乐县 治原址卑湿,移置六平吴航头(长乐市 吴航街道 )。

元和 三年(808),长乐并入 福唐县 ;元和五年,复置长乐县。乾宁三年(896),设福州威武军,长乐县属之。

五代十国 时,后梁乾化元年(911),改长乐县为安昌县。 后唐 同光 元年(923),又改为长乐县。

后晋 天福 六年(941),改长乐县为安昌县;翌年,复旧名。

1994年2月18日, 长乐 撤县设市,属 福州市 。

辽置

辽设安昌县 (今辽宁 葫芦岛市 暖池塘安昌现村)。元废安昌县,并入 锦州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