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善,大紫荆勋贤( 英语 :Simon Li Fook-sean,1922年4月19日-2013年2月26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 资深法官,1984年至1987年成为首位担任最高法院上诉庭副庭长的华人, 退休后于1996年曾表态参选第一届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选举,但旋因提名不足而被淘汰。
李福善是香港望族 李佩材家族 的成员,他于1953年加入香港政府担任检察官,嗣后于1957年出任裁判司、1962年出任高级检察官、以及在1964年任地方法院法官。在1971年,他成为首位出任最高法院副按察司的华人,后于1976年升任原讼庭按察司,至1980年出任上诉庭按察司。在上诉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 任内,他也成为首位署任首席按察司的华人。
李福善在1984年开始参与 香港特别行政区 前途问题的工作,他在1984年担任港府民意审核专员办事处特派监察团成员、1985年至1990年任中方的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兼委员会辖下的香港特区居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专题小组召集人、1992年再受任港事顾问、1993年至1995年任香港特别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法律专题小组港方召集人、以及在1996年至1997年出任香港特区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李福善在1996年继董建华、 吴光正 和杨铁梁爵士等人表态竞逐第一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但他最终只得43个提名,低于提名门槛的50个提名,未能成为正式候选人,而董建华到最后则当选成为首届特区行政长官。为表扬他对 香港特别行政区 司法界和筹备特区方面的表现,李福善在1997年特区成立后,即成为首批获特区政府颁授 大紫荆勋章 的人士之一。
人物生平
早年生涯
李福善祖籍广东鹤山,1922年4月19日生于香港,是香港望族 李佩材家族 的成员,其祖父李佩材是本地 商朝 ,在19世纪透过从事食米进口、船运和地产等业务致富。李福善是父亲李冠春(又名李作元)和继室李谭黛卿所出。李冠春为实业家和银行家,1918年参与创办 东亚银行 ,为该行早期发展奠下基础。李福善在家中五兄弟排行第三,另有七名胞姊妹,他的兄长李福树是会计师出身,尝任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四弟李福庆是海事工程师出身;五弟 李福兆 则曾任 香港联合交易所 主席。
李福善幼时在家中随老师学习中文,1930年起学习英文,1933年进入 私塾 接受传统教育。在1937年,他升读英皇书院,1941年毕业后升读 香港大学 ,但未几因 太平洋战争 爆发和香港沦陷而停学后,他起初随一名华仁书院的外籍神父学习拉丁文,其后又向一位 法国 女 硕士 学习法文半年。李福善在1942年转入中国大陆,于国立 广西大学 (现广西大学)继续学业,1945年至1946年间曾于重庆以陆军上尉身份服役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 第二次世界大战 结束后,李福善曾找私人老师进修英文、拉丁文和法文,1947年前赴 英国 深造,至1950年从 伦敦大学 取得法 学士 毕业,翌年1月又从林肯律师学院考取执业大律师资格。他后来于1990年当选为伦敦大学大学学院院士。
司法生涯
在英国考取执业大律师资格后,李福善在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大法官法庭办事处实习,至1952年底返回 香港特别行政区 。当时香港政府律政司署首位华人检察官 余叔韶 辞职,刚好返港的李福善就在1953年1月获得聘任填补余叔韶的遗缺。李福善曾在1957年调任中央裁判司署任职裁判司,1960年返回律政司署出任署理主任检察官,任内于1961年至1962年获港府补送往 英国 深造,返港后即于1962年4月升任高级检察官,至1963年再任署理主任检察官。
李福善在1957年至1960年间于中央裁判司署任职裁判司
在1964年4月,李福善获司法部委任为 九龙 地方法院助理法官,成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 开埠以来首位获委任为地方法院法官的华人,至1966年又正式实任九龙地方法院法官。在任内,他多次署任最高法院按察司,且提倡港府保留笞刑,在日常工作以外还高调争取本地公务员应该与外籍公务员获得“ 同工同酬 ”的待遇。在六七暴动期间,李福善曾引用紧急法例赋予的权力,重判一名收藏14枚土制炸弹的 左派 份子入狱10年。
在1971年9月,李福善获进一步委任为最高法院副按察司,在1975年杨铁梁(后为爵士)获委任为最高法院按察司前,他更是最高法院内唯一一位华籍法官。在1975年2月,港府批准香港电话公司加价,引起舆论不满后,港府再宣布设立一个调查委员会,对电话公司展开调查。当时外界一度传闻李福善将会出任调查委员会主席,但最终由最高法院前任高级副按察司 百里渠 担任。此后,李福善在1976年升任原讼庭按察司,1980年4月复获 升为上诉庭按察司,1984年9月再按资历出任上诉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庭庭长、副庭长、审判长签发法律文书权限的暂行规定 ,成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 司法界当中任职最高级别法官的华人,任内也成为首位署任首席按察司的华人。李福善在1987年从司法界退休后,上诉庭 副庭长 一职才改由杨铁梁接替。
李福善从司法界退休后,旋于1987年加入祖父参与创办的 东亚银行 担任董事,一直到2006年才告退任;另外又在1990年至1994年间出任保险索偿投诉局辖下的保险索偿投诉委员会主席、以及担任过孤寡抚恤金计划管理委员会主席和英皇书院同学会学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在一众公职以外,李福善也参与一些慈善工作,当中包括出任扶康会会长和副会长、香港复康会会员、祁良神父教育基金董事和香港童军总会名誉会长等职。李福善多年来还支持 香港中文大学 的发展,历年来多次捐助中文大学,并先后成立李冠春先生纪念基金和李福善博士及李杨延茵女士基金,中文大学的李福善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和研究中心所在的李福善楼,即以李福善本人命名。
香港前途
民审处监察员
在1982年, 女王陛下政府 与中国政府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并在1984年9月26日草签《中英联合声明》,初步确认香港主权在1997年由英国移交中国。在1984年7月,港府委任署理民政司 麦法诚 (Ian Macpherson)为民意审核专员,负责率先设立一个民意审核专员办事处,评估 香港 市民对中英两国协议的反应。为增强民意审核专员办事处的 客观性 ,港府又在同年8月委任新近任命为上诉庭副庭长的李福善,联同已从英政府退休的卫生及社会保障部前任常务次官黎义廉爵士(Sir Patrick Nairne)出任民意审核专员办事处的特派监察团成员,负责监察民审处的运作,确保民审处能有效地和客观地就中英两国协议征集香港市民的意见。
由1984年9月底至11月间,民审处火速展开征集民意的工作,并在短短三个月内收到3,557份意见书。期间,李福善和黎义廉也走访 香港特别行政区 各区听取民意,又到立法局出席有关《中英联合声明》的辩论,了解局内议员的立场。在11月29日,民审处在英国伦敦和香港两地同步正式发表《民审处报告书》,指出大部份香港市民大致上接受中英协议;至于在一并发表的《监察小组报告书》当中,李福善和黎义廉认为民审处大致上已遁公正的方法切实执行其职责,结论英政府与港府可采纳民审处的报告。
《民审处报告书》为《中英联合声明》的正式签署铺路,在1984年12月19日,英国首相戴卓尔夫人与中国总理赵紫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中英联合声明》,至此 香港特别行政区 前途遂告尘埃落定。不过,对于民审处是否能够真正确实反映香港市民的民意,外界抱有不同的看法。民审处展开民意收集的过程期间,立法局非官守议员王霖就质疑民审处并无实际作用,也不能真正反映民意,徒然浪费金钱;《联合声明》签署后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也显示,只有百分之16受访者对《联合声明》感到放心,百分之76受访者持保留态度,另有三成受访者认为《联合声明》提出的“一国两制”概念行不通,反映不少 香港 市民对中英协议仍然抱有怀疑。
筹备特区成立
《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中方立即着手准备草拟一份《香港基本法》,作为1997年以后适用于香港的宪制性文件。在1985年4月,中方设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挑选中港各界人士参与起草《基本法》的工作,在法律界内地位深重的李福善即获中方任命为起草委员会委员之一,并兼任委员会辖下的 香港特别行政区 居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专题小组召集人,负责深入研究香港居民在1997年以后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在李福善主持下,专题小组分别在1987年4月和8月两次发表工作报告,对起草委员会草拟《基本法》内涉及 香港 居民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条文起一定的影响。李福善未有辞任起草委员会委员,最终在1990年完成参与《基本法》的起草工作,《香港基本法》复于同年4月4日获第七届全国 人民代表大会 三次会议正式通过。
自1987年退任上诉庭副庭长后,李福善进一步投身中方关于香港特区的筹备工作,完成《香港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后,他继而在1992年获中方委任为第一批44 名古屋港 事顾问之一。在1992年,英方派驻的末任 香港总督 彭定康 履新,并提出大幅度的政改方案,使中英双方关系陷入新一轮的低潮。在这种背景下,中方在1993年7月宣布设立 香港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 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其中香港代表占30名、内地代表占27名,负责为香港主权移交做好准备工作。预委会成立后,李福善即获委任为其中一名副主任委员,并兼任预委会法律专题小组的港方召集人,而专题小组的中方召集人则由邵天任担任。在1996年1月,中方正式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以取代在1995年12月解散的预委会,李福善遂过渡到筹委会出任其中一名副主任,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在1997年正式成立作最后准备。
首届特首选举
早在1994年9月, 香港特别行政区 亲中报章《 每日镜报 》曾在一篇报道中引述前任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表示, 北京 收到若干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的提名,当中包括两局前任首席非官守议员钟士元爵士、港府前高官 陈祖泽 、 会德丰有限公司 主席 吴光正 和测量师出身的梁振英等,而李福善在报道中也榜上有名。不过,人大常委在1995年12月公布筹委会成员名单后,外界立即把焦点投放到获起用为筹委会副主任的董建华身上。翌年1月,筹委会在北京举行首次全体大会,席间时任国家主席的江泽民高调与董建华 握手 寒暄,使董建华一时间成为了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的“大热”人选。
虽然如此,李福善未有放弃参选香港行政长官的念头。在1996年8月,董建华正式表态宣布竞逐首届行政长官选举,并在9月开始挑选 钟士元 、 范徐丽泰 、 陈永棋 、 李业广 和 邬维庸 等甚具份量的亲中人士助选。继董建华后,已辞任 会德丰有限公司 主席的 吴光正 和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杨铁梁爵士相继表态参选行政长官选举,但助选阵容均不及前者。李福善待三人表态后才宣布加入行政长官选举的选战,除了是最后一位表态参选的知名人士,也是最年长的一位。
李福善在竞选中表态支持特区设立临时立法会,并提出强化公众安全以维持 香港特别行政区 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希望争取支持。在自己出版的竞选小册子当中,他透露在1946年的时候,港府曾承诺补送他到 英国 深造,但却没有为他安排入学手续,结果迟了一年入学,让他首先感到当时 殖民地 政府对华人的歧视。他又认为在司法部任职期间,自己的假期比外籍同事少,出外旅行时也不像返回家乡的外籍同事一样获发旅费津贴,使他进一步感到殖民地政府的歧视。
董建华在1996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中胜出
第一届 香港 特区行政长官是由一个由400人组成、得到中方认可的推选委员会选出,广大的香港居民没有投票资格。在1996年11月15日,推选委员会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第一次大会,进行行政长官提名选举。任何有意角逐首届行政长官席位的人士,都须要获得最少50名推选委员会委员提名,才可成为正式候选人。结果,以“大热”姿态参选的董建华获得206个提名高票当选正式候选人,而杨铁梁和 吴光正 也分别获得82个提名和54个提名顺利当选;不过,李福善最终只获得43个提名,未能成为正式候选人,参与角逐正式选举。同年12月11日,董建华再于正式选举中夺得320票,最终当选为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首届行政长官。事隔10年后,李福善在2006年接受传媒访问时透露,到竞选后期才知道董建华一直是中央的心仪人选,但对于当年被指“陪跑”仍表示“愿赌服输”。
尽管李福善无缘出任特区首任行政长官,但 香港 主权在1997年7月1日正式移交中国后,特区政府为肯定他在筹备特区方面的表现,即于特区成后立的7月2日向他和另外11位人士颁授 大紫荆勋章 ,是为特区政府所能颁授的最高级荣誉。颁授仪式在前总督府举行,并在中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钱其琛见证下由新当选行政长官的董建华主持授勋。早已在1986年获 香港中文大学 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的李福善,也在2002年再一次获中文大学选为首批荣誉院士之一,以肯定他在香港司法界和筹备特区等各方面的贡献。
早自参与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工作的时候,李福善还开始积极动员家人捐助家乡 鹤山市 的发展。多年来,他曾捐助520万港元兴建 鹤山市第一中学 石朋楼和纪元中学李冠春楼等教学设施;另外又捐出100万港元资助修筑古劳 路堤 、105万港元捐建 双合镇 的 福善中心学校 、以及捐出55万港元资助 鹤山市 慈善会、鹤山市福利院等 社会福利 机构。在2006年到鹤山访问时,李福善在妻子陪同下获得当地领导欢迎和招待,在访问福善中心学校期间,他还即时捐出50万 港元 为学校兴建一座新的教师宿舍。
晚年生涯
香港特别行政区 特别行政区 成立后,李福善在香港过著低调的退休生活,但在2004年曾高调支持当时的保护 维多利亚港 运动,他除了参加保护海港协会发起反对在维多利亚港进一步填海的活动外,还捐出数十万港元支持协会的工作。在2012年,李福善开始受呼吸疾病困扰,病情反复,终告于2013年2月26日晚在 养和医院 因 支气管炎 和肺部感染并发 心力衰竭 逝世,终年90岁,死时家人陪伴在侧。对于李福善的逝世,时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在3月8日发出声明表达深切哀悼,并赞扬他“对推动社会发展有卓越贡献”。
李福善身后,家属于3月7日为他在 香港殡仪馆 举行低调的家祭和出殡仪式,并在4月27日上午10时于中环坚道的天主教圣母无原罪主教座堂举行追思弥撒。追思弥撒当日,出席者除了计有 李福兆 、 李国宝 爵士和 李国章 等家族成员外,还包括三任行政长官董建华、曾荫权和梁振英,以及法律界的 马道立 、 包致金 、 梁爱诗 、 余若薇 和前政务司司长 陈方安生 等人。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和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等多名中央领导均对李福善去世表示哀悼,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国务院港澳办和中联办也分别在追思会上致送花圈。
个人生活
李福善信奉罗马天主教,1946年娶杨延茵(Marie Veronica Lillian Yang)为妻,婚后两人育有四子一女,分别名 李国昌 、李志喜、李国威、李国仕和李国彦;其中女儿李志喜是御用大律师和资深大律师,1995年至1997年任 香港大律师公会 主席,也曾任属于泛民主派的四十五条关注组成员,与父亲亲中方的立场回异,但据了解父女关系良好。李福善生前的兴趣包括远足和游泳,他生前是皇家英联邦学会、香港乡村俱乐部、中华游乐会、 香港木球会 、惩教署官员会所和香港会的会员,并曾于1995年至1996年出任香港会会长。此外,他也是 香港赛马会 的会员,尝任赛马会的名誉董事和名誉遴选会员,名下马匹包括快胜多、快利多、快劲多和快好多等。
在1970年12月4日凌晨,李福善位于 香港岛 渣甸山白建时道55号楼高两层的寓所发生离奇失窃案,家中大批财物在入夜后遭匪徒入屋搜掠。经点算后,被盗财物共约90件,计有钻石戒指、钻石胸针、名贵手表、钻石耳环、玉器、钻石项链、钻石和 蓝宝石 等,总值逾百万 港元 。案件随后由警务处湾仔警署侦缉部接手调查,虽然李福善和警方后来方别悬红五万港元,希望侦破案件和起回失物,但一直都没有人被捕归案,被盗财物始终也下落不明。
著作
• 李福善、黎义廉爵士合著,《民意审核专员办事处特派监察团报告书》。 香港特别行政区 :政府印务局,1984年。
• 李福善著,《李福善竞选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参选宣言、治港理念、个人简介》。香港:1996年。
获得荣誉
1997年7月3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董建华向李福善先生颁发了“ 大紫荆勋章 ”。“大紫荆勋章”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勋衔制度中最高的荣誉奖章。颁授奖章的目的是为了嘉许为 香港 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人士。此次共授予安子介、霍英东等12位香港人士“大紫荆勋章”。
殊勋
•太平绅士( J.P. ) (官守,1953年3月2日)
• 大紫荆勋章 ( G.B.M. ) (1997年7月2日)
荣誉学位 [编辑
• 荣誉 法学博士
• 香港中文大学 (1986年)
• 荣誉院士
• 香港中文大学(2002年)
以他命名的事物
李福善博士及李杨延茵女士基金:由李福善捐助 香港中文大学 的一个基金。
• 李福善 海洋科学 研究中心:位于香港中文大学,于1970年设立,原称海洋科学研究中心,2002年冠名上李福善的名字,研究中心所在的大楼同时被命名为李福善楼。
• 李福善法律学 讲座教授 :设于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 之教席。
• 福善中心学校 :位于中国 鹤山市 双合镇 ,由李福善捐建。
家族慈善
李氏家族一向乐善好施,嘉惠桑梓。1932年,李冠春代表家族为支持家乡创办县立中学,捐资毫银25000元兴建石朋堂教学主楼,并在乡里创办“石朋义塾”和兴建石朋桥两座。抗战期间,出资100万大洋在家乡维墩举办无名氏筹赈处和贫童教养院等,对乡民进行赈济衣食。
改革开放 以来,李氏家族后裔一脉相承桑梓情怀,一如既往地支持祖国及家乡建设。
1994年12月18日,李福善偕同夫人和首次回乡的儿子儿媳,还有其侄子 李国宝 及其两个儿子等参加 鹤山市 工程剪彩奠基暨授予鹤山市荣誉市民、诚聘经济建设顾问大会。李福善获悉其祖辈捐建的鹤山一中、石朋堂需重建时,遂与李福树、李福庆、李福兆、李国宝、李国麟等捐资360万元玉成此举。此后,李福善及其家族又多次捐资支持家乡建设。
参考资料
中文资料
• 〈余叔韶复执律师业,李福善接任检察官〉,《 华侨日报 》第二张第二页,1952年12月30日。
• 〈李福善大律师 任九龙地院助理法官,为华人任此职之第一人〉,《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二页,1964年4月28日。
• 〈争取 同工同酬 〉,《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64年6月25日。
• 〈讣闻〉,《 工商日报 》第三页,1966年5月24日。
• 〈马闪排村炸弹机关搜出十四颗土炸弹,李福善法官引用紧急法例权力重判温锦洪入狱十年〉,《 华侨日报 》第一张第四页,1967年9月20日。
• 〈西区街坊会赞扬李福善法官判罪犯答刑〉,《 华侨日报 》第二张第四页,1969年11月28日。
• 〈李福善法官私邸巨窃案,点算被窃珍饰总值百万 港元 〉,《工商日报》第四页,1970年12月8日。
• 〈李福善法官寓所内失窃,警方悬红五万征求线索〉,《 华侨日报 》第一张第四页,1970年12月31日。
• 〈李福善法官登报悬赏五万元寻百万珠宝〉,《 工商日报 》第四页,1970年12月31日。
• 〈李福善李安澜受任副按察司〉,《华侨日报》第三张第三页,1971年9月2日。
• 〈大律师公会支持李福善法官,抨击港府歧视法官同样工作不同待遇〉,《工商日报》第七页,1973年10月24日。
• 〈电话业务调查委员会明公布,传李福善任主席、陈立侨将任委员〉,《 工商日报 》第一页,1975年2月6日。
• 〈港府昨委出 麦法诚 任民意评估处首长〉,《 大公报 》第四版,1984年7月21日。
• 〈英外交部昨宣布委任李福善黎义廉两人为民意监察团团员〉,《 工商日报 》第一页,1984年8月21日。
• 〈李福善简介〉,《 工商日报 》第一页,1984年8月21日。
• 〈监察成员李福善谈小组未来工作〉,《大公报》第四版,1984年8月22日。
• 〈黎义廉及李福善立法局席上旁听〉,《 工商日报 》第一页,1984年10月16日。
• 〈民意审核制成报告,明日港英同时公布〉,《 华侨日报 》第一张第一页,1984年11月28日。
• 〈民意审核报告如此说:大部份港人接受协议,但忧虑能否贯彻执行〉,《 工商日报 》第一页,1984年11月30日。
• 〈李福善按察司赞辞〉,《中文大学校刊》一九八六年第四期。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中文大学 ,1986年。
• 蔡贞停编导,〈雾里看花〉,《 铿锵集 》。香港: 香港电台 ,1996年7月21日。
• 李福善著,《李福善竞选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参选宣言、治港理念、个人简介》。香港:1996年。
• 钟士元 爵士著,《香港回归历程-钟士元回忆录》。 香港 : 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 ,2001年。
• 〈大紫荆勋贤李福善博士〉,《新闻发报》。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 ,2002年5月6日。
• 〈第一届荣誉院士颁授典礼〉,《中大通讯》第203期。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 ,2002年5月19日。
• 〈李福善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及李福善楼命名典礼〉,《中大通讯》第231期。香港:香港中文大学,2003年12月4日。
• 〈李福善先生回双合镇 福善中心学校 视察〉,《双合动态》。 广州市 :鹤山·双合人民政府讯息网,2006年2月20日。
• 〈李氏家族地位显赫〉,《苹果日报》,2006年3月3日。
• 〈旅港邑贤李福善伉俪回乡〉,《侨务快讯》。广州: 鹤山市 外事侨务局,2008年7月9日。
• 〈新任学院院长〉,《中大通讯》第321期。香港:香港中文大学,2008年8月19日。
• 〈四大望族李家纵横政商界〉,《 明报 》港闻A04,2011年11月11日。
• 〈 东亚银行 后人,港首位华人法官,91岁李福善肺感染病逝〉,《苹果日报》,2013年2月28日。
• 〈与董建华争做首届特首,落选悔信错人〉,《苹果日报》,2013年2月28日。
• 〈李福善出殡将有追思会〉,《苹果日报》,2013年3月8日。
• 〈行政长官哀悼李福善逝世〉,《新闻公报》。香港: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2013年3月8日。
• 〈李福善追思会,捐 仪反填海〉,《苹果日报》,2013年3月9日。
• 〈李福善追思会,历任特首出席〉,《 文汇报 》,2013年4月28日。
• 〈追思李福善,女︰他最紧张 司法独立 〉,《苹果日报》,2013年4月28日。
英文资料
• Civil and Miscellaneous Lists, Hong Kong Government.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3.
• Sinclair, Kevin, Who's who in Hongkong. Hong Kong: Database Pub., 1984.
• Carroll, John M., A Concise History of Hong Kong. Hong Kong: Hong Kong University Press, 2011.
• "LI, Simon Fook Sean", Who's Who. London : A & C 黑色 , 2011.
• Moy, Patsy, " OBITUARY : Simon Li, the trailblazing judge who took on Tung Chee-hwa", Th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28 February,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