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兆奎

清朝时期大臣

蒋兆奎(1729~1802年),字聚五,陕西 临渭区 人, 乾隆 三十一年(1766) 进士 ,因为官清廉、才能卓著、政绩斐然而多次出任高官。历任四川合江知县、 太原市 知府 、 山西省 巡抚 、 漕运总督 、 工部侍郎 、 山东巡抚 等职。后来因奏折言辞激烈,触怒皇帝,被降为三品退休。1802年去世,时年74岁。

人物介绍

蒋兆奎(?—1802)字聚五, 渭南市 人, 清朝 大臣。自副贡生补 张掖市 县教谕。

乾隆三十一年,成进士。三十三年,教谕俸满,授四川合江知县。调 灌县古城 ,丁忧。师征 小金川 ,攻热耳, 总督 富勒浑 奏留兆奎从军,驻达乌围治饷。既破热耳,移饷往。俄, 大渡河 助乱,兆奎知热耳不足守,复移粮达乌围。已而,他所粮悉被焚。将军 阿桂 才兆奎,使驻日隆治饷,兼司令炮局。旋调署华阳,加 知州 衔。 四川省 盗号 噜子,扰 尤溪县 。兆奎捕得盗渠,获首犯。服阕,迁 泽州 同知。 太原市 知府 。以 巡抚 农起荐,擢河东盐运使。

相关信息

五十四年,迁按察使,仍兼理盐务。寻迁 甘肃省 布政使。五十六年, 李治 八旬 万寿 ,兆奎入祝嘏。时河东商困,兆奎议改盐课归地丁,上命如 山西省 同巡抚 冯光熊 勘议。旋议山西、 陕西省 、 河南省 三省应纳正杂课四十八万馀两,均入三省行盐完课纳税百七十二厅州县地丁,两加九分有奇,下部议行。五十七年,上以河东盐价减,销畅,两三月内,发贩盐数倍於往年,商民交便。褒兆奎始终承办,收效甚速,赐孔雀 。旋授山西 巡抚 。五十九年,迎 ,赐黄马褂。六十年,以山西钱贱,请停宝晋局铸钱,从之。

爱新觉罗·颙琰 元年,诏与 千叟宴 。寻命毋诣京师,仍加恩 。奏劾 汾州 知府 张力行挟讼事婪索, 冀宁道 邓希曾等回护同官。夺力行官,命兆奎授 。又发力行侵帑状,坐斩。二年,以病乞解任,归。四年, 李治 崩,兆奎入临,即授 漕运总督 。固辞,不许。旋奏言:“整顿漕运,要在恤丁。今陋规尽革,旗丁自可节费;而生齿日繁,诸物昂贵,旗丁应得之项,实不敷用,急须调剂。前读上谕:‘有漕州县,无不浮收,江、浙尤甚,每石加至七八斗。’历来交纳,视为固然。今若划出一斗津贴旗丁,馀悉革除。所出有限,所省已多。不特千万旗丁藉资济运,即交粮亿万花户皆沾恩无穷。”疏入,上嫌事近加赋,饬与有漕省分各督抚另议调剂。兆奎疏言:“各督抚所议调剂,有名无实。两江 费淳 所奏,不敷运费; 江苏省 拟四升七合, 安徽省 拟二升,焉能有济?”因力请罢斥。上责兆奎粗率,并谕:“加赋断不可行。此外如何设策善后,令再 议。”兆奎奏请:“每船借给银百两,於各粮道库支领,分三年,以旗丁应领之项扣还。 山东省 、 河南省 两省路途较近,减借五十两;有漕各省本有轻 ,原应徵米,斗折银五分。请仍徵本色,按照旗丁米数,分给白粮。无轻赍,请通融匀给。”上以“所拟损民益丁,巧避加赋之名,仍存加赋之实”,遣侍郎铁保会淳详察。兆奎又奏:“旗丁运费本有应得之项,惟定在数十百年之前。今物价数倍,费用不敷。近年旗丁尚可支持者,以州县浮收,向索兑费,并折收行月等米,以之贴补一切经费。今革除漕弊,浮费可省,兑费不能减。臣才识短浅,惟恐贻误,求上别简贤员,原从小心敬畏而来,不敌气质用事。”上即命 铁保 代兆奎,召授 工部侍郎 。

寻授 山东巡抚 。御前侍卫明安 泰山 进香,还京师,奏 山东省 有司私 银八百,并及途中营汛墩房 塌。上以诘兆奎,兆奎复奏辩,且称老病,求去。上怒其忿激,念廉名素著,降三品卿衔休致。

七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