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千之

焦千之

焦千之(?—1080),字伯强, 北宋 官员,原籍汝阴椒陂(今安徽 阜南县 焦陂镇),后移居 丹徒区 (今属 江苏省 )。自幼勤奋好学,为人厚道,乐于助贫,年轻时成为地方上博学多才、品德高尚的知名人物。1049年, 欧阳修 知 颍州区 ,焦千之投其门下,因文章和经术精通而受到欧阳修的赏识,遂专意于经术。屡试不中后,欧阳修赏识焦千之,人称上弟。与同时期的同窗曾南丰、王深父皆有文名。 吕公著 任 州通判时,聘焦千之教其诸子。吕公著任 御史中丞 后,热情邀请焦千之同往。 治平 二年,焦千之任殿中丞为 乐清市 令, 熙宁 三年(1070年),吕公著推荐他任秘书省校理,迁殿中丞,又知 无锡市 。寓居无锡时, 苏轼 曾写诗向焦千之索惠山泉水。晚年两袖清风,定居颖州城南以终,人称“焦馆”。

人物概述

焦千之,生卒年不详,焦千之自幼勤奋好学,为人厚道,乐于助贫。年轻时成为地方上博学多才、品德高尚的知名人物。 赵祯 元年(1049), 欧阳修 知 颖州 ,焦千之投其门下,曾从欧阳修学,受到欧阳修赏识,称高弟,专意经术。

吕公著 为 颍州区 通判,聘焦千之为家庭塾师,教其诸子。焦千之“为人严教方正”,吕诸子长进很快,后吕公著进京任 御史中丞 ,盛情邀焦千之随之同往。欧阳修写《送焦千之秀才》一诗相赠,诗云:“焦生独立士,势利不可恐。谁言一身穷,自待九鼎重。有能揭之行,可谓仁者勇。 吕侯 相家子,德义胜华宠。”

焦千之虽德才兼备,但封建社会科举制度的黑暗却使他屡试不第。直到 赵曙 治平 年间,由于 欧阳修 、 赵概 的关照,焦干之才得以出任 乐清市 县令。

赵祯 嘉祐 六年(1061),召试 舍人 院,赐 进士 出身,为国子监直讲。 赵顼 熙宁 初知 乐清县 ,莅事精明,创学校以教邑人。 神宗 熙宁三年(1070), 吕公著 知 颍州区 ,极力推荐焦千之。焦千之被授予秘书省校理,迁殿中丞,知无锡州。八年(1075),移 无锡市 ,入为大理寺丞。焦千之官居高位,仍一身素洁,勤于政事,尽心尽力为地方办了不少有益的事,受到民众称颂。

焦千之老年归里,两袖清风,竞无居所,幸得学生 吕希纯 资助,才在颖州城南建房定居。所建居所,人称“焦馆”,焦千之终老于此。 元丰 三年卒(《 苏轼文集 》卷六九《跋焦千之帖后》)。事见《京口耆旧传》卷一。明正德《颍州志》载有《焦千之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