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道

台湾道

台湾 道为1684年-1887年台湾的行政区划名称、最高地方政府官署、或实际地方统治者官职简称。前身为1684年—1723年的 台厦道 。台湾道直至1887年升格为 台湾省 ,然仍保留该官署。不过因为布政、监察、军事、纳税等体系仍与 福建省 有相当密切的行政体系关系,也同受闽浙总督管辖,因此于各式文件中,台湾行省的正式名称为福建台湾省。

正文

台湾 道

台湾 道为1684年-1887年台湾的行政区划名称、最高地方政府官署、或实际地方统治者官职简称。前身为1684年—1723年的台厦道。1887年台湾道升格为省,然仍保留该官署,并计划加设一道,因割台而未实现。虽说 台湾省 脱离 福建省 且分省而治,但因为福建与台湾仍有相当密切的行政体系关系,因此台湾省的正式名称仍为福建台湾省。

行政区划与官署

在行政区划或官署名称方面,台湾道所属区划之道,为 清朝 特殊行政区划,行政区域地位介於省与府之间。而台湾清治时期这段时间,台湾道正属 福建省 所管辖,地位位阶为略低於福建省,但高於如:泉州府或 漳州府 的建制,全名为福建省台湾道。不过因为 台湾 道与 台湾府 管辖区域长期间多所重叠,因此多项文献仍以台湾府称清治时期之台湾。

官职

台湾道除了为台湾清治时期的行政区划名称外,也是台湾地方统治者的官职简称。在此官职方面,台湾道属于 道员 一级之正四品文官。除了统管台湾政学经建内政外,也制约管辖台湾镇总兵,为台湾地方的实际军政领导人。而其官职全名,依沿革先後为 福建省 分巡 台湾 厦门道 、福建分巡台湾道、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 按察使 衔分巡台湾兵备道,除此,台湾道官职名称亦称为台湾巡道或分巡台湾道。

官饷酬劳方面,以1755年( 乾隆 二十年)台湾所列岁出为例子,台湾道之年 俸 银为六十二两四分四釐,养廉银一千六百两( 台湾县 及凤山县各出四百两, 诸罗县 八百两),合计为一千六百六十二两四分四厘。而当时差役工人薪饷,约为一年二十两至三十两。

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 福建分巡台湾厦门道为1687年-1727年,台湾道的主官正式官职,为台湾地区的实际统治者,此官职名称又称为 台厦道 。事实上,清治时期初期的这阶段,台厦道驻守地仍为福建厦门,而首任 道员 为 周培公 。1727年,福建分巡台湾 厦门道 升格为福建分巡台湾道, 吴昌祚 为升格後的首任主官。

福建分巡台湾道 福建分巡台湾道设置於1727年,此官职与前身台厦道最大不同是台厦道道署设於 厦门市 ,升格之後的台湾道则直接设署於台湾台南,也派实赴任。不过在几乎同时期, 清朝 亦增设巡视台湾 监察御史 来制衡渡台设署之台湾道。此外, 台湾 清治时期的这阶段,台湾仍为 福建省 所管辖,主官皆为外地轮调。1767年, 张珽 任职期间, 福建 分巡台湾道升格为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而此次升格後不久,拥有监察台湾军政权责的巡台 御史 也为之裁撤。

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 台北城为1880年代中期之台湾道 刘璈 所督工兴建,该城是台湾史上唯一全部用优良石条所建的 石城 ,也是唯一的长方形城池,更是 清代 最後一座风水石城。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升格设置於1767年。该官衔与前身份巡 台湾 道最大不同在予明确加授台湾军权,也就是统领台湾镇,负责总兵亦受该官职制约,之後更免受巡视台湾 监察御史 制衡。1791年, 万钟杰 任职期间,福建分巡台湾兵备道再度升格为 按察使 衔分巡台湾兵备道。

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 1791年,清治时期的台湾地区的实际统治主官再度升格,名称则变成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该官衔明确加授按察使衔,也就是将本来的正四品 道员 官衔提高到正三品按察使官衔。同时,也将 福建省 监察 台湾 的职务划分与台湾道。简言之,就是新官衔增加了独立监察权。而此次的升格,相信与动摇全台的林爽文事件有很大关系。

1885年,台湾道行政区划升格为省之後,正三品按察使衔分巡台湾兵备道原则受从二品之台湾 巡抚 制约,实际行政权也为福建台湾布政使所承袭。因为管辖区域重叠,也造成了军政皆双首长制的窘困尴尬。而首任 台湾 巡抚 刘铭传 与同时期就任台湾道的刘 ,还因为争权造成许多纷争,1889年,西仔反战役立功且主导兴建台北城﹔对台湾极有贡献的台湾道刘璈最後还因被诬告而充军 黑龙江省 。 先前机关: 台厦道 台湾最高行政机关

1684年-1887年後继机关:

台湾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