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 法学院(地址: 福建师大旗山校区文经楼二层)是是为了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对法律人才的大量需求,于2003年6月,在福建师范大学经济法律学院法律系的基础上,整合了原 马克思列宁主义 部(管理系)的法学教研室而正式成立。2003年10月,又成建制接收了具有20年办学历史的福建司法学校,进一步壮大了队伍。
专业设置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下设基础法学、民商法学、 刑法学 、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和诉讼法学等教研室,成立有福建师范大学法学研究所、福建师范大学宪政研究中心、福建师范大学法学技能实验中心和福建师范大学学生法律咨询与援助中心等科学研究、实践教学和实践服务机构。
师资队伍
学院已经形成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老中青相结合,校内外互补,职称、学历、 学缘结构 合理,年轻且极具发展潜力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53人,教授、副教授28人,约占教师总数的52%;大多数教师是具有律师执业资格的“双师型”教师;师资队伍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福建省 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福建省法学英才”、“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福建省优秀青年法学人才”;多名教授担任了全国性学术团体的理事。同时,学院聘请 何勤华 、 杨立新 、 林来梵 、 赵万一 、 宋峻 、游劝荣、 陈祥健 、郑京水、林贻影等十多名法学界或实务部门的著名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
办学条件
学院不断优化办学条件,配备有图书资料室、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模拟法庭、法学技能实验室等。学院现有图书资料2万多册,期刊杂志100多种,并拥有文献管理图书资料 检索系统 , 北大法宝 中国法律检索系统等,基本上实现了信息资源的自动化检索和管理。
人才培养
学院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现为 福建省 法学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已形成了以“三进互动”为实践性教学平台、以“涉台法律人才培养”为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学生共有415篇论文在全国公开的报刊、杂志上发表,18项科研成果获得厅局级以上的奖励,其中1项作品在全国大学生“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赛事中获银奖,7项作品在福建省大学生“挑战杯”赛事中获二或 三等奖 。司法考试通过率逐年提高,其中,研究生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100%,本科生司法考试通过率每年均达到40%以上。
学院秉承百年师大的优良校风与深厚底蕴,牢固树立“明德求真,恢弘人文理想;崇理尚法,献身社会国家”的办学宗旨,以“培养具有扎实法律基础知识,具备从事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适应法治社会要求,服务 海峡西岸经济区 建设的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办学定位,积极为社会服务,在服务 福建省 地方法治建设、培养涉台法律人才中发挥积极作用。学院毕业生就业形势良好。研究生就业率均为100%,本科生就业率均达90%以上。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学科建设
学院大力加强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学科结构布局。法学一级学科被确定为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学院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同时,还在学校“ 马克思主义 基本原理”博士点中开设“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方向,招收法学博士研究生。2007年以来,学院承担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6项,省部级研究项目4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0项;出版专著25部;在《 中国法学 》、《 法学研究 》、《 政法论坛 》、《 法律科学 》等法学权威刊物发表一系列学术论文。科研实力日渐增强。
机构设置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设立“高新区实践基地”。通过该项目,高校教师和学生能够直接参与基层治理,缓解基层人手的不足。同时社会服务还可以带动科研的提升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培养应用型法务人才。 福建师范大学 与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为战略性伙伴,双方本着“校地协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展开校地合作,助推高新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