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政务委员会

东北政务委员会

东北地区 政务委员会是 张学良 主政东北时期东北的最高行政机关,于1929年1月12日成立。该会成立之初有委员13人:1930年1月, 翟文选 因病辞 辽宁省 政府主席, 臧式毅 继任,后臧氏被增补为东北政委会委员,故此年该会有委员14人。 蒋阎冯大战 后, 刘尚清 升任 国民政府 内务部长,辞去东北政委会委员职,该会委员又降至13人。一般东北政委会3至4天召开一次通常会,审核并议决由秘书厅所准备的各项议案,内容主要为东北四省的各种政务。

主要介绍

东北地区 政务委员会 是 张学良 主政东北时期东北的最高行政机关,于1929年1月12日成立。

“ 东北易帜 ”谈判时,国奉双方达成的条件之一是在东北成立政治分会,但1928 年8 月 中国国民党 二届五中全会作出了于1928 年底裁撤各地政治分会的决议,而东北政治分会是在此决议作出裁撤决定后成立,所以产生了矛盾。为了既执行会议决议,又满足东北的“特别情形”和“过渡办法”的要求,于是双方商定变化形式,在易帜后成立东北政务委员会。

根据《东北政委会暂行组织条例》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东北政委会“设委员十三人,以东北各省区资深望重富有政治经验者充之”,并“设主席一人,由委员互选之”。所以该会成立之初有委员13 人:主席 张学良 ,委员 张作相 、 万福麟 、 汤玉麟 、 方本仁 、 张景惠 、 翟文选 、王树瀚、 莫德惠 、 袁金铠 、 刘尚清 、 刘哲 、 沈鸿烈 。1930 年1月,翟文选因病辞 辽宁省 政府主席, 臧式毅 继任,后臧氏被增补为东北政委会委员,故此年该会有委员14 人。 蒋阎冯大战 后,刘尚清升任 国民政府 内务部长,辞去东北政委会委员职,该会委员又降至13 人。

一般 东北地区 政委会3 至4 天召开一次通常会,审核并议决由秘书厅所准备的各项议案,内容主要为东北四省的各种政务。

东北政委会成立之初虽有委员13 人,但并不是每次会议都由全体委员出席,因为有的委员并不常驻 沈阳市 ,如 张作相 为 吉林省 省政府主席常驻吉林, 万福麟 为 黑龙江省 省政府主席常驻黑龙江, 汤玉麟 为热河省政府主席常驻 承德 , 张景惠 为 东省特别区 行政长官常驻 哈尔滨市 , 沈鸿烈 为 东北海军 江防舰队 司令兼 东北航 务局董事长也常驻哈尔滨,所以常驻沈阳并能经常参加东北政委会会议的只有 张学良 、 翟文选 、王树翰、 莫德惠 、 袁金铠 、 刘尚清 、 刘哲 、 臧式毅 及 南京 的代表 方本仁 。

根据《东北政委会暂行组织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东北政委会内设秘书厅,掌理各项政务,厅下置六处:初为机要、总务、行政、财务和蒙旗五处,后添设航政处。各处设处长一人,总理处务。每处分置两股,股设股长。机要处职掌撰拟机要文电,保管翻译、会议记录、议案编制等事宜。总务处职掌撰拟文件、典守印信和收发会计等事项。行政处职掌民政、教育、司法、行政、农矿、工商及建设事宜。财务处职掌赋税、 公债 、 关税 、盐务及 钱币 事项。蒙旗处职掌关于 东北 蒙旗行政建设事宜。航政处职掌关于航政、 渔业 、船舶制造、水道测量及江海建设等事宜。

东北地区 政委会作为 张学良 主政东北时期东北最高行政机关,其直辖机关包括行政机关:各省省政府、 东省特别区 行政长官公署、兴安屯垦公署、东北 矿务局 、 东北航 务局、东北水道局和东北防疫处;司法机关:各省高等法院及其检察处、东省特区高等法院及其检察所、最高法院东北分院及其检察署;交通机关:东北交通委员会、东省铁路督办公署; 税务机关 :东三省盐运使公署、吉黑 运局、辽吉黑热四省烟酒事务所、辽吉黑热四省 印花税 处以及沈阳关、 山海关区 等四个监督公署;外交机关: 东北地区 交涉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建筑遗存 、外交部特派员办事处;教育机关:同泽新民储才馆、同泽新民储才馆司法班、 东北蒙旗师范学校 以及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 东北交通大学 等四所大学;文化机关:东北文化社。 张学良 及东北政委会正是通过这些机关牢牢地掌控了东北地方政权。

东北政委会成立, 国民政府 形式上统一了 中国 。

参考资料

  1. 2023-12-21